基本介紹
人物簡介,事件經過,官方回應,
人物簡介
,幫該副局長交通肇事“埋單”。12月19日,臨桂縣財政局相關部門負責人稱,借款至今尚未歸還縣財政。
事件經過
2010年10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臨桂縣住建局原副局長李富得酒後駕駛單位的本田轎車行駛在臨桂縣金水路時,先撞上了一輛同向行駛的三輪機車後繼續前行,突然又衝到左側車道撞上對向行駛的一輛電動車。導致電動車上的陽某父子受傷,陽某頭部因受嚴重損傷,送到醫院後昏迷不醒。肇事後,李富得逃離現場,回家連喝了幾瓶礦泉水,然後到縣交警大隊接受問話。在接受詢問的兩個小時裡,李上了6次衛生間。李富得經抽血檢測,血酒精濃度為197.94mg/dl,但警方沒有對李富得採取措施。2010年11月24日,媒體披露此事後,當天臨桂警方將李富得刑事拘留,接著李富得被免去臨桂縣住建局副局長職務。同年12月7日,李富得被逮捕。
期間,臨桂縣住建局打報告給縣政府,建議縣財政撥付133萬元給縣住建局幫李富得墊付賠償款,再由住建局負責追償。報告得到了時任臨桂縣長彭代元(現任臨桂縣委書記)的簽字同意,彭代元在報告上籤字“因情況特殊,先行分期撥付,春節後上會通報一下”。縣財政撥付133萬元給縣住建局,用於李富得民事賠償,縣住建局扣除先前幫李富得墊付的部分款,於2011年6月30日,代李富得支付了剩餘的93萬多元的賠償款。同時,李富得將兩套房子抵押給縣住建局,約定拍賣後的錢歸還財政。
官方回應
12月20日,針對廣西桂林市臨桂縣住建局一副局長醉駕撞人、財政借款“埋單”事件,臨桂縣住建局負責人20日下午向媒體通報稱:“由於傷者生命垂危,在肇事者本人已完全無力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為了救治傷者,我們決定救人為先。由肇事者所在單位臨桂縣住建局向縣財政借款133萬元,用於墊付醫療費。事後,有關部門將肇事者兩處房產處理後,用於歸還財政墊付款”。
目前,傷者仍在治療當中。事情的關鍵不在於撞了人,而在於誰撞了人,如若換成是普通的一人撞,那財政局會捨得先用“自己”的錢給墊上嗎?更何況,所謂“自己的”,說到底也不是自己的,而是公款。被撞的父子幸虧“遇上”的是一個喝了酒、被查出來的副局長,如若是碰上個別的什麼人,為誰墊錢的事情還會發生嗎?肇事者的兩套住房已進入司法處置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