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宜勤(1888—1977),字拙軒。山西長子縣張店村人。出生於長子名門李氏家族,其父李樹忠民國初年曾任平順縣縣長。
自幼天資聰慧,勤奮篤學,先後在長子縣高等國小堂、潞安中學堂和山西省師範學堂讀書。畢業後從事教育工作。民國4年(1915)春,考入山西公立法政學校,因參與反對袁世凱稱帝遊行,畢業後不予安排工作。是年夏東渡日本,考入明治大學法律系學習。三年後,以優異成績獲得法律學士學位。民國9年(1920)夏歸國,被山西法專校長冀貢泉聘為法學教員。並在民國12年至13年(1923—1924)兩年間,先後親手籌劃與創建了太原私立山右中學和雲山高級中學。先後兼任雲山中學庶務主任,山西大學講師和山西高等法院推事。民國18年(1929)3月至民國20年(1931)12月,出任山西省高等法院第一分院院長,民國21年(1932)3月至民國24年(1935)5月,擔任山西法學院和山西大學政法系教授。抗日戰爭爆發後,李宜勤返回故里,於民國27年(1938)4月在長子縣犧盟會領導下,積極開展抗日工作,組織“長子縣士紳救國會”。抗戰勝利後,曾先後擔任山西省高等法院檢察官、太原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山西省高等法院第五分院院長。1949年,加入中國民主同盟會。1953年2月,被聘為山西省文史館館員。1957年當選為山西省政協委員。其法律造詣很深,著有《刑律》、《刑事》、《訴訟法》、《監獄學》、《法院編制法》及《勞工法》等等法律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