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明墓位於縣城西南23公里的貓場鄉貓場村王大山村民組下山坡南麓。墓高2米,直徑3米,圓形石墓。
墓前豎有牌坊形石碑,仿3門4柱5樓造形。中門嵌主碑,高1.8米、寬1.3米,碑帽為廡殿式,高0.4米,邊緣長1。3米。碑上刻“皇明敕授定遠將軍一世祖孟明公之墓”,每字6平方厘米。左右門各嵌一副碑,均高j.3米,寬0.83米。左碑文近400字,左下刻“成豐九年十二月穀旦闔族建修”。右碑300餘字,為李孟明簡歷及其頌揚功德之詞。四柱各刻有對聯,柱內側作淺浮雕人物圖案。墓兩側各配有一座衣冠冢,圓形石墓,無碑記。1984年9月20日,息烽縣人民政府將其列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