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權(華池縣公安局副局長)

李國權,華池縣公安局副局長。

違紀通報
華池縣公安局悅樂派出所幹警私駕警車等問題。2015年1月4日晚,華池縣公安局悅樂派出所協警朱曉王私駕該所警車在悅樂鎮街道某烤吧與該所副所長余永乾、文職人員孫凱等吃飯喝酒。吃飯結束回單位後,余永乾、孫凱酒後滋事,行為失范,造成不良影響。華池縣公安局黨委給予朱曉王辭退處理,給予余永乾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將余永乾、孫凱調離公安機關,分別安排到鄉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工作,對該所黨支部書記、原所長王明奎的領導責任正在進一步追究處理。華池縣公安局黨委對聯繫該所的副局長李國權進行約談,責成其進一步落實“一崗雙責”,縣公安局紀委對悅樂派出所黨支部紀檢委員、教導員趙博進行提醒約談,責成其進一步履行監督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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