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南金烈士墓

永春縣達埔鎮岩峰村院領山·中華人民共和國
1978年12月建,混凝土構築。墓碑為花崗岩,高1.38米,寬0.47米,碑座長1米,寬0.5,寬0.22米,碑文陰刻隸書“革命烈士李南金之墓”、“一九七八年十二月立”,平面呈風字形,面闊12米,進深18米。李南金,達埔鎮岩峰村人,生於1907年,1929年在上海中華藝術大學入黨,1930年奉命回閩南工作,先後擔任中共永春縣委宣傳部長、縣委書記、安南永特區書記、廈門中心市委特派員,1932年在安溪執行任務被捕,壯烈犧牲,年僅25歲。
1982年被列為第一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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