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幼年在
漢城 求學,1989年在
仁川 的仁荷專業大學航空運航學系畢業,並加入
大韓航空 成為
空中小姐 。1992年,她憑藉選美大賽(美韓國小姐미스코리아 미)進軍娛樂圈。1993年於
MBC 開始為電視台拍攝電視劇,後來成為
KBS 的藝員。1996年,她與
崔秀鐘 ,
裴勇俊 ,朴相原,
崔智友 等主演的《
初戀 》,以65.8%的收視率成為了韓國歷史上收視率最高的電視劇。曾在電影《Although Is Hateful Again 2002》擔任女主角。2004年2月,她曾意圖以一套出位的
寫真集 製做突破,可惜
弄巧成拙 。同月23日,她宣布由於事件帶來的巨大精神壓力而要接受治療,所以要暫別娛樂圈。同年年中,獲得著名導演
金基德 邀請擔當他的新作《
空房間 》的女主角,重新回到演藝界。主要拍攝的影視作品有《
冰之戀 》、《
雙色婚紗 》和《
初戀 》,其中《
雙色婚紗 》為她聚集了大量人氣。
自李丞涓進軍娛樂圈以來,她與比她小三歲的韓國男星
金民鐘 的戀情一度是大眾的焦點,隨著兩人在2001年分手,李丞涓清純玉女的形象也受到影響。而這兩年,李丞涓在韓國娛樂圈中比較消沉。
主要作品 電視劇 1999年KBS1周末劇《
你愛我嗎? 》飾:柳恩惠(女一號)(合作演員:崔秀鐘、金民鐘、
金英愛 等)
1999年SBS電視電影《
向日葵 》飾:承希(女一號)(合作演員:李秉憲)
2000年SBS特別劇《愛的傳說/
情傷最是重逢時 》飾:韓智慧(女二號)(合作演員:黃新惠、崔民秀、
金相中 等)
2001年KBS2周末劇《東洋劇場》飾:車洪汝(女一號)(合作演員:
李在皇 、鄭善京、洪秀賢等)
2003年SBS周末劇《
完整的愛 》飾:文智娜(女二號)(合作演員:車仁表、
李英愛 等)
2007年MBC周末劇《
文姬 》飾:崔尚美(合作演員:
姜受延 、趙岩佑、鄭雄仁等)
2010年MBC晨間劇《
紅字 》飾:韓京瑞(女一號)(合作演員:
趙延宇 、李世娜、
金娜雲 、白日燮等)
2012年JTBC月火劇《Happy Ending》飾:洪愛蘭(合作演員:
崔民秀 、沈慧珍、
蘇幼貞 、
金素恩 等)
2015年OCN《我的美麗新娘》飾演曾經的大姐大
電影 年份
作品
角色
合作演員
1996年
宋美蘭
1997年
1997年
美術老師
1998年
鬥妍
2002年
《Although Is Hateful Again 2002》(《
生死別戀 》)
羅秀瓊
2004年
善華
獲獎記錄 榮譽頭銜 獲獎時間 屆次 獎項名稱 備註 1992 第36屆 韓國小姐“美”季軍 獲獎
影視獲獎 獲獎時間 屆次 獎項名稱 備註 2000 ---- SBS演技大賞 十大明星獎 獲獎 1996 第17屆 韓國電影青龍獎 最佳女主角 提名 提名 1996 第32屆 第32屆韓國百想藝術大賞 電視劇部門人氣獎 獲獎 1995 ---- MBC演技大賞 優秀演技獎 獲獎
人物爭議 2004年02月著名電視演員李丞涓最近拍攝了以從軍慰安婦為題材的裸照視頻。李丞涓(李成延)拍攝裸體寫真集的訊息一傳出即刻在社會上引起巨大的波動。各電視台紛紛報導李成延的這次拍攝,並報導了由132名還健在的當年的慰安婦們的共同反對聲明和各女性團體等社會重要團體的聯合反對聲明。並要求李成延立即中斷該拍攝,並向社會各民眾道歉。
之後《慰安婦寫真》事件的主角李承延跪地謝罪並表示中斷一切演藝活動等誠懇地表現出後悔之意。但金基德的電影《空房間》在7月1日開始拍攝以來一直隱瞞是李丞涓當主角的事情,到了7月20日拍攝完畢之後才向媒體公開。李丞涓也藉助這部電影重回娛樂圈
2013年3月25日,韓劇《
善良的男人 》女星
朴詩妍 ,與韓片《感官樂園》的李丞涓及劇集《
想你 》的張美仁愛,為濫用禁藥
異丙酚 出庭,堅稱無辜,卻遭控方指三人涉嫌刪改醫療紀錄。
朴詩妍、李丞涓與張美仁愛被揭,涉於2011年開始濫用強效
鎮靜劑 異丙酚,次數分別為184次、111次與95次,三位女星在這期間中被正式起訴,另一涉案的鉉英則只判罰款了事,而案件2013年3月25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進行初審。三人於昨早與兩名涉案的醫生先後抵達法庭,這是她們自濫藥醜聞後首度公開露面,自然惹來大批傳聞追訪,只見她們面容憔悴及消瘦不少,抵埗時匆匆走入法庭,只得張美仁愛站好回答提問。
本次審訊的爭議點為三人有否注射異丙酚作非治療性目的,醫護人員是否與涉案者合謀作非法注射,以及有否偽造醫療記錄,而控方就指出醫護人員為三人治療時有部分虛假的紀錄,已有醫護人員承認曾刪改紀錄,但三位女星抗辯時,堅稱均指只是遵照醫生處方下為治療及美容使用,否認有濫藥。她們在庭上由代表律師答辯,只是簡單回答:“是的”,而初審歷時短短半小時便結束。朴詩妍離開時巧妙避過傳媒,反觀其餘兩人受到熱烈追訪,場面混亂,而案件會於2013年4月8日再審。
李丞涓在2013年因違法使用麻醉藥而被判處了有期徒刑八個月緩期兩年執行,當時李丞涓擔任代言的品牌以李丞涓違反代言協定,損害品牌形象為由起訴李丞涓,要求退還代言費4億5000萬韓元(約258萬元)。 負責此案的法官表示,根據雙方代言協定,李丞涓應對代言公司進行賠償,考慮李丞涓為減輕對方損失所做的努力,以及李丞涓的代言使該公司銷售收入比原定目標高出110%等因素,決定將賠償金額定為1億韓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