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勝濤(陝西鹹陽淳化縣車塢鎮車塢村原黨支部書記)

車塢鎮車塢村原黨支部書記呂新鋒、李勝濤,村委會主任郭廣田合謀侵吞村集體土地流轉費總計14.7798萬元,呂新鋒套取國家糧食補助款496元。2012年4月時任車塢鎮車塢村黨支部書記呂新鋒、村委會主任郭廣田、會計李勝濤三人私下擬定土地承包契約,侵吞車塢村集體土地流轉費總計14.7798萬元,呂新鋒分得6.4722萬元,李勝濤、郭廣田各分得4.1538萬元,用於個人家庭日常支出。2014年,呂新鋒虛報糧食直補面積5.84畝,違規領取糧食補助資金496元,用於個人日常支出。在談話和訊問期間,三人能夠積極配合調查工作,並積極退贓,依據2003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等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呂新鋒、李勝濤開除黨籍處分,由車塢鎮政府責令郭廣田辭職;將三人侵吞村集體土地流轉費14.7798萬元退還車塢村集體,將呂新鋒虛報冒領的496元糧補款予以追繳,上交縣財政;並將三人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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