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生,男,漢族,1966年10月出生,山西柳林人,1992年9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入黨,碩士研究生畢業,理學碩士。曾任山西省陽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8年2月,山西省紀委監委對陽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黨組原副書記、常務副市長李利生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利生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西柳林
- 出生日期:1966年10月
- 畢業院校:山西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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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5.09 山西大學生物系學生
1989.09 山西大學分子科學研究所攻讀理學碩士
1992.07 待分配
1992.09 山西大學化學系助教、講師
1996.10 山西大學化學系主任助理(副處級)
1999.10 省政府辦公廳助理調研員、調研員
2000.12 晉中市工商局副局長(正處級)、黨組成員
2002.01 陽泉市藥監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5.09 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2006.05 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
(期間:2007.09~2009.12在清華大學公管學院攻讀公共管理碩士)
(期間:2007.09~2009.12在清華大學公管學院攻讀公共管理碩士)
2011.08 陽泉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
2011.09 陽泉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
2011.10 陽泉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
2013.05 陽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人物事件
任免信息
2016年8月,免去山西省陽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立案審查
2018年2月,經山西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陽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黨組原副書記、常務副市長李利生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李利生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給予他人禮金。
李利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利生開除黨籍、撤職處分,降為科員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