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修柏(1909——1968),字希夷,又名李可福、李可夫、李式一,家驤(見《傳略》)之子,安徽省祁門縣南鄉景石人。李修柏幼年就讀於平里梅南國小,畢業後因家貧而輟學。民國19年(1930)考入安慶聖保羅中學,後因拒信基督教轉入南京東方中學,隔年畢業。民國23年5月,赴江西浮梁程家山,參加工農紅軍,同時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祁浮區委秘書、贛北游擊隊第十一中隊文書和司務長。是年秋,閩浙贛省委派出遊擊大隊開赴皖南支援石太祁黟邊區暴動,修柏任隨軍嚮導。部隊抵柯村後,任蘇區政府文化教育委員會委員和江邊特委秘書。翌年春,李修柏在一次戰鬥中與部隊失去聯繫,回祁蟄居。不久被捕,經叔父保釋出獄後,在梅南鄉中心國小任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修柏
- 出生日期:1909年
- 逝世日期:1968年
- 字:希夷
民國26年冬,皖浙贛邊區游擊隊在舍會山集中整訓,修柏回到部隊。翌年2月,經中共皖南特委審查,恢復黨籍。是年夏,受組織派遣回祁開展革命活動,先後發展黨員10多人,建立中共祁城支部,後擴建為祁城區委。他們團結大批愛國青年編刊物,出牆報,刷標語,演唱革命歌曲,在城鄉開展抗日救亡宣傳活動。後奉令離祁,先後任皖南特委組織員、涇縣區委書記、縣委宣傳部長和組織部長、銅(陵)青(陽)南(陵)中心縣委宣傳部長兼總隊政治處主任。民國30年元月,皖南事變發生,修柏隨部突圍,抵達江北根據地。民國34年,任皖南專員公署主任秘書。解放戰爭期間,先後在山東軍區軍官訓練團、中共中央華東局民政部任科長。
民國38年4月30日屯溪解放後,修柏先後任屯溪市軍管會秘書長、中共徽州地委宣傳部副部長。建國後,歷任皖南革命幹校第四部主任、中國茶葉公司皖南分公司副經理、華東軍政委員會法務部秘書處處長、最高人民法院華南分院司法行政處處長、中央政法幹校刑法教研室副主任和主任、湖北大學法律系副主任和主任。1968年12月,在武漢逝世,終年59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