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kui),周定王五十四年(前455年)生,周安王七年(前395年)卒,戰國時魏國人,戰國時期著名的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悝
- 出生日期:前455年
- 逝世日期:前395年
- 職業: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
- 代表作品:《法經》
李悝在紀元前五世紀末葉,擔任晉國高級官員。晉國分裂後,繼續擔任魏國高級官員。他指出米價太貴對消費者有害,米價太賤則對農人有害,他創辦“平糴法”,即控制米價在一個水平程度,使魏國成為戰國時代初期的超級霸權。李俚又參考各國的法律,綜合成為一部法典,命名為《法經》,是中國最古老的成文法典之一。共有六篇,即《盜》、《賊》、《囚》、《捕》、《雜》、《具》。其主要內容是懲辦盜賊,以保護地主階級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封建統治秩序。其基本特點是:保護新興地主地主階級的私有財產和人身安全;維護君主專制制度和封建統治秩序:“一斷於法”,打破“刑不上大夫”的傳統;體現法家“重刑輕罪”的思想。公元前356年商鞍變法時曾採用李悝的《法經》,並改法為律,頒行秦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