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仉順
- 曾任職務:江西省崇仁縣駐京辦事處主任
- 國籍:中國
- 性別:男
曾任職務,人物事件,
曾任職務
曾任江西省崇仁縣駐京辦事處主任。
人物事件
個體經營者馬軍單獨或夥同曾任江西省崇仁縣駐京辦事處主任的李仉順,通過偽造證明材料等手段騙取社會保險金,致使20人從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養老金16萬餘元,其餘48人已辦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補填業務,但尚未領取養老金。
經查明,馬軍單獨或夥同李仉順於2008年至2009年間,利用馬軍經營的北京市世紀大朝會議服務部、北京華旅國泰技術開發有限公司,採取由江西省崇仁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轉移人員養老保險關係至北京市進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補填的方式,使用虛假的養老社會保險轉移單證明、異地轉移養老保險基金證明和人員商調函等材料,在通州區等多個區縣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為未在外地工作的北京戶籍人員王某等68人辦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補填業務,致使該68人為此共花費500餘萬元,實際交給馬軍446餘萬元。
檢方指控馬軍和李仉順共騙取蘇某等60餘人500餘萬元,其中李某參與騙取20餘人,涉案金額150餘萬元。後二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和11年。經抗訴,此案被二審法院發回重審。檢方還追訴二被告人詐欺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的事實。
法院一審以詐欺罪判處馬軍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李仉順有期徒刑兩年11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二人共同退賠涉案社保中心相關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