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五倫

李五倫, 字慎之,號北濱。明代直隸高邑人。由歲貢選河間府訓導,擢國子學錄,歷官南陽府通判、萊州府通判、東昌府通判。贈光祿大夫、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禮部尚書。崇祀名宦、鄉賢祠。

基本介紹

  • 本名:李五倫
  • 別名:別駕公
  • :慎之
  • :北濱
  • 所處時代:明代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河北高邑縣李家莊
史籍記載,歷史評價,人物家世,

史籍記載

李五倫,字慎之,號北濱。幼而秀骨清顏,以奇童稱。十二為諸生,為文深醇爾雅。每督學較士,輒冠其曹,能為古文辭,諸生從游者甚眾。邑令劉沭延教其子甚加禮重。
趙州秦姓者有人命之獄,求倫控解,約厚為謝,倫峻卻之。然劉令固心知其枉,他日與倫語,偶及之。或私告,秦復來加謝,欲令慫恿之。倫笑曰:“昨劉侯已言之矣,豈躛也哉。”
秋闈凡十一試不就,以歲貢謁選得河間府訓導。太守修火神廟成,屬記於教諭,教諭私求倫代之,太守大加稱賞。審出於倫,延與語,大奇之。台使者再薦,擢國子學錄。值戊子鄉試,大司成較選諸生文可入轂者屬令甲乙。倫取王衡第一、張文柱次之。及揭曉,如所定。
二載遷南陽府通判,署新野篆,滌舊政之煩苛,徵收甚平,積羨千金悉以貯庫。寶豐令號循飭,而直指不悅,授意於倫,鉤致其短。倫報以無所聞,以是失直指意,疏論調簡得萊州府,署即墨篆。值大飢,所賑救全活甚重。以繼母尤,去。服除,補東昌,僅八月,病卒於官。囊橐蕭然,無以斂。太守檄諸屬賻之,乃得歸。祀鄉賢。
子標仕至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有傳。

歷史評價

論曰:別駕清畏人知,卒無以斂,廉吏可為而不可為矣。然再世而家生是大,揚件起以清白,譴子孫而累世三公。

人物家世

明武英殿大學士內閣首輔李標之父,高邑李氏第六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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