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農(1913—1989),曾用名丙全,山西武鄉北良侯村人,曾任福建省建設廳副廳長。
193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從事黨的地下工作,1936年2月被捕入獄。1937年2月,經黨組織營救出獄,隨即投入抗日武裝鬥爭。歷任山西省臨晉縣、猗氏縣、萬泉縣犧盟分會特派員,犧公聯委會特派員,山西新軍二一二旅五十六團一營指導員,太岳區洪洞縣公安局局長。抗日戰爭勝利後,一直在太岳區的陽城、安澤、猗氏等縣工作,曾任太岳區行政公署教導隊主任、行政公署交通處路政科科長。後隨軍南下,任福建省建陽縣縣長,建陽專員公署民政科長、秘書室主任,福建省建設廳副廳長,福建省測繪局顧問等職。1984年11月離休,1989年在福州病逝。
李一農青少年時期就投身於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土地革命。曾任《武鄉周報》社交通員和武鄉地下交通員。1933年加入共產黨後,在黨的外圍組織——“農民抗債團”中積極工作。1936年2月不幸被捕入獄。在太原偽陸軍監獄中,他想方設法與黨取得聯繫。在王若飛同志領導下,他堅貞不屈,愛憎分明,為保護黨組織和革命同志機智勇敢地與敵人周旋,表現了一名共產黨員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高風亮節的大無畏精神。在艱苦卓絕的革命年代,立場堅定,不怕流血犧牲,經受了白色恐怖和槍林彈雨的嚴峻考驗,他為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做出了積極貢獻。新中國成立後,李一農在福建長期從事市政建設領導工作,他深入民眾,調查研究,努力工作。
李一農青少年時期就投身於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土地革命。曾任《武鄉周報》社交通員和武鄉地下交通員。1933年加入共產黨後,在黨的外圍組織——“農民抗債團”中積極工作。1936年2月不幸被捕入獄。在太原偽陸軍監獄中,他想方設法與黨取得聯繫。在王若飛同志領導下,他堅貞不屈,愛憎分明,為保護黨組織和革命同志機智勇敢地與敵人周旋,表現了一名共產黨員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高風亮節的大無畏精神。在艱苦卓絕的革命年代,立場堅定,不怕流血犧牲,經受了白色恐怖和槍林彈雨的嚴峻考驗,他為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做出了積極貢獻。新中國成立後,李一農在福建長期從事市政建設領導工作,他深入民眾,調查研究,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