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喬廷英凌遲案

李一、喬廷英凌遲案,發生於1783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一、喬廷英凌遲案
  • 發生時間:1783年
  • 發生時期:清代乾隆四十八年
  • 涉及人物:李一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在清代乾隆四十八年(公元1783年)。李一所寫“糊塗詞”中有“天糊塗,地糊塗,帝王師相,無非糊塗”等語,被喬廷英告發。而喬廷英所作詩稿內,也有“千秋臣子心,一朝日月天”、及“志士終當營大業”等句。故李一先入獄,喬廷英緊步其後塵,也被鋃當入獄。經審,二人同被凌遲處死。他們的子孫五人各被處斬,妻子、兒媳全被付給功臣之家為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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