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鵬亞,男,漢族,1963年1月出生,江蘇靖江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0年10月參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泰州市國稅局副調研員。
2018年9月19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4月,朱鵬亞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泰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鵬亞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江蘇靖江
- 出生日期:1963年1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違紀被查,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0年10月——2001年4月,先後在靖江市稅務局和靖江市國稅局任職;
2001年4月,任靖江市國稅局局長;
2001年7月,任靖江市國稅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06年1月,任靖江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4年1月,任泰州市國稅局副調研員,靖江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4年7月,任泰州市國稅局副調研員,泰興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8月,任泰州市國稅局副調研員。
違紀被查
2018年9月19日,據泰州市紀委市監委訊息:原泰州市國稅局副調研員朱鵬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提起公訴
2019年4月,原江蘇省泰州市國家稅務局副調研員朱鵬亞(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泰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鵬亞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朱鵬亞,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泰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朱鵬亞利用擔任靖江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泰州市國家稅務局副調研員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