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炳祥

朱炳祥

朱炳祥,男,武漢大學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人類學研究所所長,武漢大學人類學學科碩士點創建人,中國人類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民族學會常務理事,《民族研究》編委。曾任武漢大學社會學系主任(2007年5月-2013年5月),教育部社會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湖北省社會學會副會長(2007-2014),中國社會學會常務理事(第七屆)。主要從事社會文化人類學研究。早年提出“文化發生學”的概念並出版了四部系列專著,受到哲學家張岱年、民族學家劉堯漢、詩經研究專家夏傳才等著名學者的褒揚和鼓勵,被認為具有“開創性”、“首創精神”。1990年代中後期以來,將學術實踐轉向人類學研究,自1995年起,在彝族、白族、土家族進行過長期田野工作,其中在大理周城白族村進行過為期共700多天(包括2000年全年的完整周期)的田野工作,其間從田野材料出發提出的一些理論觀點被認為“以中國民族學案例修訂了國際人類學研究的理論框架”。自2011年以來,在對國際人類學的“科學民族志”與“後現代民族志”進行反思的基礎上,正探索創構一種新的民族志形態“主體民族志”,已在《民族研究》上發表了論述主體民族志的系列論文4篇並正在進行多卷本的這一新的民族志系列的寫作實踐,受到人類學界關注與重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炳祥
  • 國籍:中國
  • 職業:教師
  • 學位/學歷:博士
  • 職務:武漢大學人類學研究所所長
主要代表作,教授課程,科研項目,主要獎項,

主要代表作

1、《民族宗教文化的現代化——以三個少數民族村莊神龕變遷為例》,《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
2、《繼嗣與交換:地域社會的構成——對摩哈苴彝村的歷史人類學分析》,《民族研究》2004年第6期。
3、《宗族的民族性特徵及其在村民自治中的表達——對撈車土家族村和摩哈苴彝族村的觀察》,《民族研究》2005年第6期。
4、《社會文化變遷中的白族農民》,《民族研究》2007年第2期。
5、《反思與重構:論“主體民族志”》,《民族研究》2011年第3期。
6、《“農村市場與社會結構”再認識——以摩哈苴彝族村與周城白族村為例對施堅雅理論的檢驗》,《民族研究》2012年第3期。
7、《再論“主體民族志”:民族志範式的轉換及其“自明性基礎”的探求》,《民族研究》2013年第3期。
8、《三論“主體民族志”:走出表述的危機》,《民族研究》2014年第2期。
9、《三重敘事的“主體民族志”微型實驗》,《民族研究》2015年第1期。
10、《社會人類學》(第二版),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規劃”國家級教材,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教授課程

1、社會人類學
2、文化人類學
3、人類學原著選讀
4、人類學田野工作
5、白族文化專題

科研項目

1、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村民自治與宗族關係研究”(02BSH011)
2、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地域社會的構成”(05BSH029)
3、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民族地區宗教文化現代化調查研究”(11ASH007)
4、教育部2014年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重大項目“主體民族志:一個白族人的裸述”(14JHQ028)

主要獎項

1、《民族宗教文化的現代化》(獨撰),獲教育部第四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三等獎(2006年);
2、《反思與重構:論“主體民族志”》(獨撰),獲教育部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三等獎(人文社會科學)(2015年)
3、《繼嗣與交換:地域社會的構成》(獨撰),獲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五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2007);
4、《宗族的民族性特徵及其在村治中的表達》(獨撰),獲湖北省人民政府第六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2009年);
5、《反思與重構:論“主體民族志”》(獨撰),獲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九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2015);
6、《彝族吉符“卍、卐”研究》(合撰,第一作者),獲雲南省人民政府第七屆(2001-2002)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7、《楚辭學史》(合著,第二作者),獲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三屆(1994-1998)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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