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炳奎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信陽淮濱縣
- 出生日期:1963年9月
人物履歷,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4年8月至1987年1月許昌縣農牧局小召農技站副站長;
1987年1月至1990年3月許昌縣棉花生產辦公室技術員;
1990年3月至1999年6月許昌縣委組織部組織組副組長、乾審組長、縣委電教中心主任、知工辦主任;
1999年6月至2000年7月許昌縣尚集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0年7月至2002年11月許昌縣尚集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2年12月至2004年11月許昌縣陳曹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4年11月至2006年3月許昌縣陳曹鄉黨委書記;
2006年3月至2009年8月許昌縣將官池鎮黨委書記,許昌縣非公有制經濟科技園區黨委書記;
2009年8月至2015年9月許昌縣總工會黨組書記、主席(副縣級);
2015年9月至2017年2月許昌縣人大黨組副書記,縣總工會黨組書記、主席;
2017年2月至2017年9月許昌市建安區人大黨組副書記,區總工會黨組書記、主席;
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許昌市建安區人大黨組副書記、區總工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
違紀被查
2018年7月12日,據許昌市紀委監察委訊息:許昌市建安區人大黨組副書記,區總工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朱炳奎(副處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許昌市紀委監察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9月,經許昌市紀委批准:許昌市紀委監察委對許昌市建安區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區總工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朱炳奎(副處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朱炳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總工會任職期間違規發放津貼福利;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總工會任職期間超編接收、調任工作人員;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他人所送禮金、禮品、消費卡等財物,違規購買公務車輛;違反工作紀律,違反招標投標程式開展工程建設;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朱炳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紀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市紀委監察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朱炳奎開除黨籍處分和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