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堅

朱永堅

朱永堅,男,1957年5月出生,漢族,大學學歷,1975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

2018年7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永堅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5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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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94年04月,任長春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處長;
1997年12月任長春市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
2002年09月任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長春市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
2003年02月任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
2004年05月任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黨組書記、主任;
2010年12月任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黨組書記、主任、長春市政府副秘書長;
2011年04月任長春市政府副秘書長;
2011年12月任長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
2015年06月任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06月,據吉林省紀委訊息:經吉林省委批准,長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原書記、原主任朱永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提起公訴

2018年7月12日,據了解,長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原黨委書記、主任朱永堅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朱永堅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犯罪嫌疑人朱永堅,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吉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朱永堅在擔任長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徵收自有房屋,套取公款,數額特別巨大;在擔任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以及長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擔任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以及長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期間,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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