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正環

海寧市實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朱正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在接受海寧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正環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6年3月
  • 性別:男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依法受審,

人物經歷

朱正環,男,漢族,浙江海寧人,1976年3月出生,1996年8月參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
1996.08-1998.05 海寧市斜橋鎮團委副書記、團委書記、科協秘書長
1998.05-2007.11 海寧市委辦公室信息科科員、副科長、科長
2007.11-2010.06 海寧市委政策研究室綜合科科長
2010.06-2016.11 海寧市社會發展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科(局)級領導幹部、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16.11- 海寧市實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人物事件

經查,朱正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娛樂活動安排;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朱正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紀法意識淡薄、廉潔底線失守,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海寧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朱正環開除黨籍處分;由海寧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依法受審

2020年5月,朱正環因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海寧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監察調查。同年6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經查,朱正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錢財總計價值人民幣128萬餘元,並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2020年11月3日,海寧市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朱正環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