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根甲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59年2月
- 職業:公務員
- 畢業院校:北京大學
- 信仰:中國共產黨
- 主要成就: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院長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0.07——1996.04延邊州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1996.04——1998.06延邊州政府副秘書長(正縣級)
1998.06——1998.11延邊州政府副秘書長、龍井市委副書記(下派)
1998.11——2001.12延邊州政府副秘書長、龍井市委常委、副市長(下派)
(1997.07——1999.07在北京大學城市與環境學系區域經濟學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02.01——2002.10琿春市委副書記、琿春邊境經濟合作區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
2002.10——2003.08琿春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琿春邊境經濟合作區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
2003.08——2004.08延邊州環保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4.08——2008.06吉林廣播電視大學副校長
2008.06——2016.04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院長
任免信息
2016年4月21日,吉林省政府決定,免去:朱根甲的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院長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依法雙開
2016年9月,吉林省紀委通報了7起在紀律審查中查處的領導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原院長朱根甲違規公務接待、在黨校培訓期間駕駛公車外出聚餐飲酒問題。2014年9月,朱根甲在公務接待期間飲酒,陪同客人公款旅遊、觀看二人轉、贈送土特產品,虛開辦公用品發票報銷接待費用2.795萬元;2016年2月23日,朱根甲在省委黨校培訓期間,組織本班1名學員及3名老鄉外出聚餐飲酒,並駕駛本單位公車參加聚餐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朱根甲還因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