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東兵

朱東兵

朱東兵,男,漢族,1962年2月出生,山西介休人,1987年6月入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同濟醫科大學公共衛生專業畢業,碩士研究生學歷。原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黨組書記、局長,兵團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

2017年06月13日違紀被查。2017年8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8日被逮捕。2017年12月20日提起公訴。2018年6月7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三坪墾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東兵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西介休
  • 出生日期:1962年2月
  •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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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4年7月至1994年2月 石河子醫學院工作。
1994年2月至1996年6月 石河子醫學院成教院副院長。
1996年6月至2001年1月 石河子大學學生處處長。
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 石河子大學研究生處處長。
2002年12月至2012年9月 兵團衛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2年9月 兵團衛生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3年1月 兵團衛生局黨組書記、局長,兵團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06月13日,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訊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黨組書記、局長,兵團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朱東兵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強制措施

因涉嫌受賄罪於2017年8月30日被第十二師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9月8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對朱東兵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在進行中。

提起公訴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三坪墾區人民檢察院以三墾檢公刑訴[2017]23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朱東兵犯受賄罪,於2017年12月20日向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三坪墾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一審宣判

2018年6月7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三坪墾區人民法院一審刑事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朱東兵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8月30日起至2020年8月29日止。罰金自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繳納。)
二、被告人朱東兵退繳在案的贓款人民幣89.1萬元,玉器十件,金條一根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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