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娜事件是指《法人》雜誌2008年1月1日刊發記者朱文娜采寫的報導西豐縣商人趙俊萍遭遇官司的文章《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因其中涉及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縣委書記張志國而引發的、西豐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對朱文娜立案調查並進京拘傳的事件。
因為此事件,朱文娜以她的一篇輿論監督報導而成為被警方立案拘傳的記者“第一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文娜
- 外文名:zhuwenna
- 職業:記者
事件背景,事件起因,事件過程,最新進展,被拘驚恐的4天,從業經歷,“被迫”出名,後信念堅定,
事件背景
朱文娜事件是指《法人》雜誌2008年1月1日刊發記者朱文娜采寫的報導西豐縣商人趙俊萍遭遇官司的文章《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因其中涉及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縣委書記張志國而引發的、西豐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對朱文娜立案調查並進京拘傳的事件。
因為此事件,朱文娜以她的一篇輿論監督報導而成為被警方立案拘傳的記者“第一人”。
事件起因
2008年1月1日,《法人》雜誌刊發了朱采寫的《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報導了西豐縣商人趙俊萍遭遇的官司。該報導涉及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縣委書記張志國。
1月4日,西豐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對朱文娜立案調查,並進京拘傳,此事引起社會強烈反響。1月8日,西豐警方對朱文娜正式撤銷立案、撤銷拘傳。
“我不會接受口頭道歉,我的律師已去西豐取證,我要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1月10日,朱文娜在《法人》雜誌社辦公室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
事件過程
●1月1日《法人》雜誌刊發記者朱文娜采寫的文章《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
●1月4日西豐縣委常委、宣傳部長李福路與縣委政法委書記周靜宇趕赴北京,要求《法人》雜誌澄清事實真相。
●1月4日下午5時西豐縣公安局多名警察到《法人》雜誌社,稱朱文娜涉嫌“誹謗罪”已立案,要將其拘傳。
●1月4日下午得知遭拘傳信息,朱文娜到友人家暫避。
●1月7日新京報等多家媒體報導《記者報導遼寧西豐官員負面新聞遭警方拘傳》。
●1月7日下午朱文娜向中國記協提交相關材料。
●1月8日朱文娜回單位上班。
●1月8日下午西豐縣公安局召開會議決定,對朱文娜撤銷立案、撤銷拘傳。
●1月9日中午《法人》雜誌總編輯王豐斌代表雜誌社就朱文娜事件發表聲明。
●1月9日下午3時西豐縣委縣政府指派相關負責人赴北京,向法制日報社表示道歉。但並未與朱文娜見面。
最新進展
“我要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新法制報:8日,西豐警方撤銷對你的拘傳立案。作為當事人,你怎么看?
朱文娜:在預料之中吧。媒體、法學專家、網友,大家都認為西豐縣的做法是非法的,那他們撤銷立案就是理所當然。
新法制報:西豐縣方面已指派相關負責人到北京,向你和你單位表示了道歉?
朱文娜:據說是西豐縣公安局的人來了,他們是直接和法制日報社接洽的,並沒和我見面。
新法制報:但你說並不接受口頭道歉,是這樣嗎?
朱文娜:至今我沒有收到面對面的道歉,他們的道歉還是我從報紙上看到的,我也不會接受這種道歉。當初,西豐縣公安局因為那篇稿子,以“誹謗罪”對我立案、拘傳,現在又以“認為不妥”的理由撤銷立案、撤銷拘傳。他們這樣做對我造成了巨大的影響,這不是一句“不妥”就能消除的。
新法制報:你要起訴西豐縣縣委書記張志國,目前有什麼新的進展嗎?
朱文娜:我已聘請了律師。我的律師已經去了西豐,會進行調查取證,我要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具體進展,我還不是很清楚。
新法制報:作為當事人,有沒有想過此事會如何收場?
朱文娜:目前還不好說,但拘傳這個事情,應該算是告一段落了。
被拘驚恐的4天
“我想早點恢復正常的生活”
新法制報:從4日下午獲悉被西豐警方拘傳到8日撤銷立案這4天,你是怎么度過的?
朱文娜:我一直住在朋友家,不敢回家。第一天,有點驚恐不安,作息也因此受影響,可以說是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後來就慢慢平靜下來了。
新法制報:原本是你2008年的第一個周末,不料卻是在驚恐中度過。如果沒有這個意外,你原本是怎么計畫過這個周末的?
朱文娜:和丈夫一起,帶著小孩去郊外散心。但一切都被這事打亂了。
新法制報:這幾天,你考慮最多的是什麼?
朱文娜:想得最多的,就是如何能使自己的權利不受非法侵害,稍具法律常識的人就知道,他們這么做是違法的。我的生活完全被打亂了,我上有父母,下有小孩,而且小孩今年馬上就要中考了,我想早點恢復正常的生活。
新法制報:害怕過嗎?
朱文娜:嗯,比較害怕。
新法制報:主要擔心什麼?
朱文娜:我的這次採訪報導,是正常的職務行為,但卻遭到他們的打擊報復,這很令人震驚。對我立案調查,在北京還好,我相信這邊的水平,但如果把我帶到西豐,誰知道我會遭到什麼樣的待遇?
如果是合法的程式,那還並不可怕,你想,他們都可以非法拘傳我,我怎能想像到那以後,還有什麼“可以保持沉默”之類的合法權利,怎么會受到合法、公正的待遇?另外,如果因為報導被指控誹謗而被拘傳的先例一開,以後保不準會發生在哪位同行身上,這樣的話,整個記者行業的處境堪憂!說不定哪天你也會被拘傳。
新法制報:最初你“怕被他們抓走”,但4天后的1月8日,你回單位上班,是什麼原因導致變化?
朱文娜:這件事經媒體報導以後,已經從我個人的事情,發展成為全國關注的公共事件,許多媒體紛紛報導,專家學者也發表觀點,讓我越來越堅信,他們的做法就是非法的。
新法制報:什麼讓你熬過了這驚恐的4天?
朱文娜:是親朋好友、領導同事以及同行和廣大網友給我的支持。我每天接到無數的電話和簡訊,手機都快打爆了(笑)。
從業經歷
“輿論監督報導採訪常遭阻撓”
新法制報:什麼時候到《法人》雜誌工作的?之前從事什麼職業?
朱文娜:我是去年9月到《法人》雜誌社工作的,《法人》雜誌隸屬於法制日報社。1995年,我從中國新聞學院畢業後,就進入《法制日報》總編室工作,先後在社會部等部門工作過。我大學第二個學位學的就是新聞。
新法制報:算下來,你從事新聞行業也有10多年了。像“西豐官商較量”這樣稿件,你經常做嗎?
朱文娜:以前也做過一些輿論監督的稿子,但到《法人》雜誌後,因為我們的雜誌定位是做企業家的法務參考,主要是報導企業家這塊,“西豐官商較量”這篇稿子,趙俊萍本人就是企業家,他遭遇法律問題,選題符合我們雜誌社的定位。
新法制報:之前做過輿論監督報導嗎?
朱文娜:原來在法制日報時常做。
新法制報:平時輿論監督採訪,都會遇到怎樣的困難?
朱文娜:對一個記者來說,做輿論監督採訪,被監督對象不接受採訪,阻撓採訪等情況很常見。像西豐這個稿子,我在西豐調查女企業家因簡訊涉嫌誹謗的案件時,我到縣委辦公大樓,並未見到張志國本人。我留下了採訪提綱和聯繫方式,但對方一直沒有回應。
新法制報:10多年的從業經歷中,以前曾遇到過類似事情嗎?
朱文娜:記者被毆打、記者被告上法庭這樣的事情,我在報紙上看到過,但我從未遇到過。因為報導負面被指控誹謗而被拘傳,這是我第一次遇到,也應該是我們記者行業的第一例吧。
“被迫”出名
“希望此事能推動新聞事業發展”
新法制報:當時是什麼原因讓你選擇新聞這個行業?
朱文娜:因為我喜歡。我性格外向,是一個比較直率的人。
新法制報:從事新聞行業之前,在你的心目中,記者是一個什麼樣的職業?
朱文娜:一個比較自由的職業,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職業。記者可以接觸到社會的方方面面,正面的、負面的、別人看得到和看不到的,記者都可以接觸。記者這個職業可以豐富一個人的人生閱歷。
“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是好多記者的座右銘。但現實中,落到實處的各不相同。
新法制報:你的新聞工作方向是什麼?
朱文娜:我想成為專家型的記者。就像我們現在一樣,做涉法報導,自己首先肯定就要懂法。
新法制報:《法人》雜誌的聲明中說,輿論監督報導遭遇誹謗立案,新聞記者遭遇警察拘傳,這不僅是新聞媒體的悲哀,更是現代法治社會的一個恥辱。你怎么看?
朱文娜:有人說記者是“無冕之王”,但現在要這樣稱呼我們還很不恰當,特別不合適。這與現實有關。
批評報導、負面報導非常難做,好多地方喊出“防火、防盜、防記者”這樣的口號,許多被監督的單位和個人把記者當作社會的對立面。其實,我們的報導,不是為了個人利益,也不是為了某些人的利益,監督的目的都是為了事情的解決,為了促成和諧的社會。事情發生了,你不接受監督,不讓報導,不把事情解決,這有可能釀成更大的悲劇。記者不是社會的對立面,我們人民的喉舌,輿論監督,不是為了增加更多的麻煩。
新法制報:經歷此事,你有沒有什麼想對全國同行們說的?
朱文娜:大家非常關注這事,給予了我很大的支持,我非常的感謝。但此事也折射出,我們新聞行業記者的報導權、監督權在現實生活中,還會遇到很大的阻力。希望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能得到圓滿解決,今後再也不會發生在同行們的身上。
此事如果得到妥善解決,說不定會推動我們新聞事業的進步,反之,則今後的記者會更被動,尤其是搞輿論監督那就岌岌可危。
新法制報:曾想過自己會出名嗎?
朱文娜:沒想過。更沒想到以報導別人為職業的自己,最終卻因為一個報導招來警方的非常規拘傳,成為別人報導的對象,成了全國輿論關注的焦點。這個出名來的有點“被迫”。我倒希望此事能推動新聞事業往更好地方向發展。
後信念堅定
從沒想過放棄新聞職業
新法制報:在你最難過的時候,可曾想過放棄這份職業或者改行?
朱文娜:從來沒想過。
新法制報:拘傳撤銷時,你最想做的事情是什麼?
朱文娜:我就是想馬上回到正常的生活。馬上月底了,要為我們新的一期雜誌找選題,還有別的選題要做。
新法制報:如果今後還遇到類似的線索,你還會採訪報導嗎?
朱文娜:如果今後遇到類似有新聞價值又符合本刊定位的線索,肯定不會放過。
新法制報:如果您再遇到被拘傳的事情,還會害怕嗎?
朱文娜:(笑)我堅信這樣的事情,再也不會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