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懷軍(新密當地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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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懷軍,新密當地商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懷軍
  • 國籍中國
人物經歷
2012年8月,付滿倉與新密當地商人朱懷軍簽訂協定約定:龍鳳山莊建築物、構築物等一應物品及50年土地使用權整體作價500萬元賣給朱懷軍;山莊交接完成後,朱懷軍支付100萬元給付滿倉;付滿倉積極配合,辦完過戶登記手續後,朱懷軍再支付50萬元;付滿倉餘下的350萬元,委託朱懷軍作為新項目的出資,占新項目15%的股權。付滿倉不配合辦過戶手續,朱懷軍向新密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王志松求援。朱、王二人關係密切,是親戚。
多份判決書表述,樊建松帶領付滿倉找到張志公,三人商定通過網路曝光解決此事,並通過此種途徑向朱懷軍索要欠款。之後張志公等人“採訪”、拍照後,自2013年8月14日起,多次在網際網路上發帖,稱朱懷軍為黑惡勢力並有保護傘等。
張志公發的網帖讓朱懷軍、王志松感到“輿論壓力”。判決書顯示,2013年8月17日,王志松等人邀約張志公等人在餐館見面,張志公讓王志松等人支付1000萬元,否則將繼續網路發帖炒作,雙方談判未果不歡而散。
之後,朱懷軍等人委託中間人劉曉博與張志公聯繫。2013年8月23日,朱懷軍被迫與付滿倉簽訂協定:付滿倉不再占有15%的股權,朱懷軍以現金方式分兩次向付滿倉支付龍鳳山莊整體作價餘額400萬元。當日,朱懷軍支付第一筆200萬元。隨後,張志公刪除網貼。
2018年2月,鄭州中院裁定:付滿倉構成尋釁滋事罪。
判決書顯示,在樊建松的斡旋和溝通下,付滿倉向張志公出具書面材料,給50萬元“勞務費”。付滿倉在收到朱懷軍的200萬元後,取出50萬元給劉曉博,兩人一起去給張志公送錢。送錢途中,劉曉博藉故支走付滿倉,只給了張志公40萬元,10萬元據為己有。劉曉博告知付滿倉,50萬元已付給張志公。
付滿倉說,直到被抓後,他才知道劉曉博只給了張志公40萬元。
劉曉博是朱懷軍請來的中間人,在當地開商貿公司。劉曉博不僅“黑”了付滿倉10萬元,還“黑”了朱懷軍48萬元。
判決書載明,2013年8月24日,劉曉博對朱懷軍謊稱張志公要求支付“刪帖費”,朱懷軍轉賬48萬元,被劉曉博據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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