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通過朱建“以百金之故,喪失名節”的教訓,闡明“士君子取與之間”不可不慎的道理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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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朱建論(1)
小人之於君子也,必多方交之。一與之交,則其勢不能中絕。交之既深,則有事或且為小人用。此其道在嚴之於先,不可稍有苟且之心,而又能持之艱難困苦之中,小人之計,乃不得間而入(2)。漢平原君朱建(3),史稱其刻廉剛直(4),行不苟合,義不取容(5)。辟陽侯欲知建(6),建不肯見。其氣節亦可謂卓卓者矣。乃居母喪,貧不能備服具,辟陽侯奉百金裞(7),受之不辭。夫受人之德,必有以報;受不義之恩,其報之也,亦必將出於不義。以不義為小人謀,則不至於自殺其身不已。朱建受金,故遇辟陽侯之難,不得不求為之脫(8)。既為辟陽之客,聞文帝追案,不得不自刎。
嗚呼!以百金之故,喪失名節,遂殺其身,士君子取與之間,宜何如哉?不惟是也。孔子曰(9):“喪事,稱家之有無。有,毋過禮;無,則斂手足形(10),懸棺而窆(11)。”建果貧也。服具不備可也。受金治喪,賢者不為也。然則建即終不為辟陽之客,而受不義之金以營喪,是污其親以不義也。不惟不廉,亦不孝實甚。
且辟陽侯不奉裞於建也,誰使之哉?建之友陸生也(12)。君子之於友也,曲成其美(13),不陷以惡。辟陽奉裞,陸生當為辭而卻之;不然,於其受也,責而歸之(14)。而乃教辟陽故陷建於不義(15),何哉?吾意建平日所稱廉不苟者(16),皆飾行欺世。賈欲有以嘗之(17),故藉辟陽以驗其真偽,否則知其偽而故以敗之。不然,則欲藉以成其名(18),而不意建之果受之也。夫人惟無名於世,世亦無所短長。苟孑孑自好(19),著聲稱於時,則人所以嘗試之者百端,稍有不誠,未有不敗者也。
建之初不見辟陽也(20),知其為小人,不可近也。既稅百金,亦知其不可受,而特困於貧窘不得已,且以為受之有名(21),未必遽傷義也。不知天下之貌為君子,著行立節,而卒至一敗塗地不可贖者,皆此“不得已”之情,與未必遽傷於義之念誤之。夫苟以義衡之,亦烏在其不得已也。
作品注釋
(2)間:空隙。
(3)平原君:漢高祖劉邦時賜朱建為平原君。
(4)“史稱”名:以下數句均出自《漢書·朱建傳》。
(5)取容:取悅,討人歡心。
(6)辟陽侯:審食其封號。
(7)裞(shuì):贈給死者的衣被。
(8)“故遇辟陽侯之難”二句:辟陽侯審食其曾得寵於呂后,漢文帝稱帝後,排除後黨,殺審食其,朱建因受過審食其贈金,曾為審食其開脫,因而受牽連。
(9)“孔子曰”:下面引語出於《禮記·檀弓上》。
(10)斂手足形:家貧的人不能厚葬,以衣衾斂蔽死者,使其不露形體就可以了。
(11)懸棺:以手扶棺下葬。窆(biǎn):將棺木放進墓坑,即落葬。
(13)曲成其美:設法成就朋友美名。
(14)責而歸之:責令歸還審食其的贈金。
(15)而:但是。
(16)吾:此處指陸賈。
(17)嘗:嘗試,實際做。
(18)欲藉以成其名:意思是說,陸賈想讓審食其贈金,而朱建不受,藉以成朱建廉潔之名。
(19)孑孑:特別地。
(20)初不見辟陽:指審食其以前想投靠朱建,求見而遭朱建拒絕。
(21)以為受之有名:為母親辦喪事而接受審食贈金,以為這是以孝名受贈。
作品譯文
西漢朱建,史稱正直剛強,品行高尚,不隨便與人交結,堅持原則,不討好別人。辟陽候想和朱建交往,但朱建不肯見他,朱建的氣節可以說是很崇高的。朱建的母親去世時,朱建為母親居喪(守孝),窮得甚至不能置辦辦喪葬用的衣衾棺槨。辟陽候趁機贈送價值百金供死者喪葬用的衣被,朱建沒有推辭就接受了。受人恩惠,就一定要有回報;接受不義的恩惠,其回報也一定處於不義。為小人幹壞事,最後肯定會弄到自殺其身的地步。朱建既然接受了辟陽候的金錢賄賂,所以在辟陽候獲罪,惠帝要處死他時,朱建不得不為辟陽候求情開脫罪名。後辟陽候因結交諸呂犯罪被殺,而朱建曾為他做說客說清,故在被捕之列,聽說文帝要追查此案,朱建聽到訊息不得不自殺了。
唉!朱建受了不該接受的百金的緣故,喪失了自己的名節而落得個自殺身亡的結果。作為一個品德高尚的人應該怎樣對待拿取與付出這個問題呢?
作品賞析
。對於小人的拉攏賄賂,即使是處於困難的時候,也“不可稍有苟且之心”,必須嚴加拒絕。否則,一失足而成千古恨,這樣的歷史教訓是人們應該記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