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南崗區某項目徵收指揮部現場指揮朱崇梅等6人工作失職問題。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在徵收某公司房屋過程中,徵收指揮部現場指揮朱崇梅以及工作人員谷玥杉、張萬勇、王曉琳、李海龍、張金魁等人,未認真對照該項目區域航拍圖和勘測成果圖對房屋進行審核,該公司在拆遷公告下發後突擊搶建廠房1700餘平方米,獲得補償款583.45萬元,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2018年4月,朱崇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谷玥杉、張萬勇、王曉琳、李海龍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張金魁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並解除勞動關係。朱崇梅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