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定國(北宋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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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定國(1011年——1089年),字興仲,北宋官員,兩次辭官。

小時候是無父無母的孤兒,家境十分貧寒。但朱定國讀書卻非常聰明,而且努力。慶曆二年(1042年),朱定國考中了進士。後任池州、貴州主簿。在任期間,他因平冤獄而聲名大振。後又遷任饒州軍事判官。三年後又調任梓州觀察推官,接著又改任著作左郎。後又調至廣德,在廣德他廢止了當地殺牛祭神的陋俗。因而深得老百姓的愛戴。以後官位升至秘書丞,管理合肥縣。宋神宗即位後,朱定國又遷任太常博士。後又改任尚書屯田員外郎,主管六合縣。力阻開鑿馬昌河通滁州,因而招至非議。於是,他就主動地請求辭官回家。元豐四年(1081年),皇上又恩賜他改任朝奉郎。宋哲宗即位後,又改朝散郎。79歲高齡之時他再次告老辭官回家,頤養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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