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國瑜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茂名市
- 職業:公務員
- 性別:男
人物簡介,對抗強勢,發生糾紛,母親身亡,黑暗操作,發布遺書,官方回應,成立工作組調查,政府公告,司法鑑定,再次行動,公布財產,財產情況,特別說明,遭到襲擊,突然遇襲,案件告破,
人物簡介
朱國瑜,1991年畢業於外交學院,之後返回家鄉,任職茂名市外事僑務局幹部。2010年5月1日下午,朱國瑜母親在與建築開發商糾紛中受傷,一個月後不治身亡。與朱母發生衝突的三名開發商分別是高州市紀委書記的司機、高州市機關事務局副局長的父親及高州建築設計院停薪留職職工。
此後朱國瑜持續信訪,並於2011年1月11日在部落格上公布遺書。“就因為家裡不答應他們以5萬元強買價值40多萬元的平房,他們就指使黑惡勢力的人將我66歲的母親活活地毆打致死……”
對抗強勢
發生糾紛
1月15日,記者與發帖人朱國瑜在網帖所稱被“強拆”的房屋前見了面。朱國瑜承認自家房屋確實沒有遭遇“強拆”,而是相鄰建築工地施工對老屋形成“侵權”。
事情緣起於2009年,凌遠國、黃豪、劉家駒三人合夥買下朱家老屋正前方的8間舊商鋪,準備拆舊建新,希望把朱家老屋一併買下。
朱國瑜說,當時對方僅開價20萬元,遠低於市場價。協商不成,凌遠國一方決定放棄,並於2009年年底開始動工建設。朱國瑜說:“新樓幾乎緊貼著老屋。在建設過程中,凌遠國嚴重侵害我們的房屋權益,比如未做好防護措施,導致我家屋頂被跌落物損壞。”
母親身亡
據朱國瑜描述,2010年5月1日下午,“高州市領導的司機、負責建築工地的”凌遠國指使豢養的黑惡勢力分子對朱國瑜的母親古麗芳的兩肋要害部位進行了“毒打”,後法醫鑑定為輕微傷。5月16日,古麗芳身體不適入院治療,6月2日下午死亡。
凌遠國則對記者說,當天,因為古麗芳阻撓施工,自己的建築工人將她“扶”了出去,“大家在扶她出去的過程中有碰到也不奇怪”。但他強調,古麗芳5月16日才入院,主要原因還是老年疾病,“說是我指使人毆打她致死,這是誹謗。”
“朱國瑜母親被毆打身亡的說法,與事實不符。”高州市公安局局長陳力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據公安部門調查,“沒有證據證實古麗芳的傷情是被毆打造成的”。高州市人民醫院的病歷和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的鑑定顯示,“排除機械性暴力作用致死”。
朱國瑜說:“家族老人都是八九十歲才壽終正寢的,她一直沒有任何病痛;家族無心臟病史,我不能接受她不是被打死的結論。”
黑暗操作
據報導,一度因為古麗芳死亡而停建的大樓已經恢復施工。
對於朱國瑜網帖所稱“以5萬元強買價值40萬元的房屋”,凌遠國對記者說:開始,自己一方開價20萬元,朱家還價60萬元。協商中,己方願意加價5萬元,朱家不鬆口。後來他們決定放棄朱家老屋,並動工開建。朱國瑜又主動來協商,要以每平方米1萬元的價格,即總價39萬元賣掉。凌遠國說:“這時候我們已經開建,那間屋已沒用了,我們不想買了,所以就隨口說"5萬元我就買下來"。”
發布遺書
他在遺書中說:“我不是轟轟烈烈地死,就是浙江樂清市錢雲會村長那樣車輪死!害死我母親的高州貪官們,聽著:不要以為我朱國瑜手上的證據就你們知道的那些,關鍵的東西是不見鬼子不掛弦的!我朱國瑜,20年後還是一條好漢!”
“為母申冤,天經地義!我一個農家子弟,經過拼搏,經過奮鬥,好不容易才有了今天。而現在,被貪腐傢伙搞得家破人亡的我,被形成窩案、串案的利益集團逼得走投無路的我,決心魚死網破,與他們同歸於盡!”
官方回應
成立工作組調查
朱國瑜反覆強調說,自己也受到了威脅,才寫下“遺書”,通過網路發布,希望引起社會注意。凌遠國三人的建築是以“自住”名義報建的“自建房”,實際占地560平方米,樓高9層。三個投資人每人能分到近1700平方米的房屋“自住”。凌遠國向記者坦言,一開始就“想等房子建好後,將房產分割出售,實際上就是搞成商品房”。
據朱國瑜說:凌遠國是“高州市紀委書記的司機”,劉家駒是高州市機關事務局副局長劉淦飛的父親,黃豪是高州建築設計院停薪留職的職工。
高州市相關工作組調查結論稱:高州市紀委、監察局聯合下發查處通報,認定凌遠國以自建房的名義報建商品房,騙取減免市政套配費6875元,還擅自將自建房作商品房銷售。決定給予凌遠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劉淦飛作為劉家駒的兒子,參與了辦理貸款、協商房屋買賣等事宜;出現糾紛後,多次找關係“擺平”。決定給予劉淦飛黨內警告處分,並調離原單位。
目前,凌遠國已經辭職;劉家駒、黃豪並非公職人員,無從處分。
朱國瑜對這樣的結果表示不滿意:“對方違法蓋了5000平方米的商品房,只交納了很少的罰款。這合理嗎?一個副局長公開非法地做房地產,僅給他一個黨內警告處分,顯然沒有說服力。”
政府公告
2010年6月10日,我市在網際網路上獲悉茂名市外事僑務局幹部朱國瑜稱其母親古麗芳被人打死等情況的信息,市主要領導十分重視,當即作出批示,並成立由市分管領導和紀委、公安、信訪、國土、建設、規劃等部門人員組成的協調處理工作組,展開調查處理工作。期間,工作組多次召開協調處理工作會議。2010年11月2日,工作組就有關問題的調查情況向上級作了匯報,並抄送茂名市外事僑務局。2010年11月22日,有關部門對相關人員作了處理。
自2010年6月至今,茂名市外事僑務局幹部朱國瑜多次在網際網路上反映其家因土地權屬問題,與凌遠國、劉家駒等人發生糾紛,稱其母古麗芳被毆身亡未得到公正處理。近日,朱國瑜在網際網路上發布遺書,引起社會關注。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關於反映古麗芳“被毆打致死”問題
2010年5月1日下午16時58分,高州市公安局110報警中心接報稱古麗芳因屋地糾紛問題在某建築工地被打,該局即指令北關派出所出警處置,將被古麗芳指認打她的湯小濤口頭傳喚到派出所依法詢問,並委託法醫部門對古麗芳的傷情進行鑑定,以治安案件立案受理,依法收集了相關證據。辦案單位經審查認為:湯小濤不承認毆打古麗芳,古麗芳陳述被毆打的部位與其傷情檢驗鑑定書記錄的受傷部位不一致,沒有證人指證湯小濤毆打古麗芳。因沒有證據證實古麗芳的傷情是由湯小濤毆打致成的,對湯小濤進行行政處罰的依據不充分。2010年5月31日,辦案民警依法組織朱國瑜夫婦、湯小濤、凌遠國等人進行調解,沒有達成調解協定,後辦案民警告知各方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高州市人民醫院病歷顯示,古麗芳在2010年5月17日凌晨1時50分因“心悸、乏力4小時、不省人事2小時”被送到高州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醫院診斷為:①呼吸、心跳驟停、心肺復甦術後;②急性腦血管意外,腦幹梗塞;③冠心病;④左肺感染。古麗芳在住院治療期間,於2010年6月2日18時10分死亡。
經朱國瑜簽名同意,死者家屬朱國瑜、朱國盛等人在場,茂名、高州兩級人民檢察院、公安局法醫技術人員在場,2010年7月14日由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鑑定人員對古麗芳的死亡原因進行屍體解剖檢驗鑑定。2010年9月6日,該中心出具了司法鑑定意見書(中大法鑒中心[20102556]病鑒字第B6422號),鑑定意見為:“古麗芳符合因患心臟疾病引起急性循環功能障礙,最終導致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並分析認定“排除機械性暴力作用致死”。該司法鑑定意見書已於2010年9月15日依法送達古麗芳的兒子朱國盛,朱國盛在告知書上籤名。
2010年9月19日,工作組就朱國瑜反映的問題的調查情況向茂名市外事僑務局領導、朱國瑜、朱國盛等人作了通報。
二、關於反映朱家房屋“被強拆”問題
凌遠國等三人共有的潘州東路162號土地使用權及房屋,與朱國瑜家的磚瓦平房(土地地籍登記占地面積為39平方米)相鄰。據調查了解,凌等三人在報建房屋之前,曾與朱家商議購買其平房,後因價格問題沒有達成買賣。凌等三人共有的潘州東路162號土地使用證面積為567平方米,實際建築占地面積545平方米,沒有占用朱家土地。至目前為止,朱家與凌等人在高州市潘州東路162號相鄰的平房依然存在,並未拆除,不存在“被強拆”的事實。
三、關於反映“公務員、領導司機利用職權及官官相護”問題
潘州東路162號房屋的業主為凌遠國(中共黨員,原高州市政府機關事務局司機,契約制工人)、黃豪(原高州市建築設計院人員,已辭職)、劉家駒(退休工人)。
劉淦飛,劉家駒之子,原高州市政府機關事務局副局長(2004年兼任高州市人防辦副主任)。他雖非房屋業主,但有參與商議朱家土地買賣及處理建房糾紛行為。凌遠國作為高州市政府機關事務局人員,曾是高州市政府副職相對固定的司機,從2008年4月份起已不安排作領導相對固定的司機,成為機動司機。朱與凌等人的糾紛發生在2010年4月份之後,朱稱凌還是高州市某某領導的司機與事實不符。朱國瑜在網際網路上反映的問題,我市相關部門已依法依規作了調查處理,不存在官官相護問題。
四、關於涉及有關人員的處理情況
凌遠國,中共黨員,契約制工人。他弄虛作假,以自建房的名義報建,騙取高州市城市規劃管理局減免市政套配費6875元;違反《城市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將自建房作商品房銷售,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的影響。有關部門於2010年11月22日給予凌遠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凌於2010年10月申請辭職,並解除了勞動契約。
劉淦飛,潘州東路162號房屋是劉家駒與他人合夥建設的,但劉淦飛作為劉家駒的兒子, 是直接利益關係人,參與了商議朱家土地買賣及處理建房糾紛,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有關部門於2010年11月22日給予劉淦飛黨內警告處分,並調離原單位。梁偉福,中共黨員,高州市城市規劃管理局幹部,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工作。他在監管潘州東路162號建設工程過程中,對業主違規建地下室、首層超過規定高度的問題監管不到位,工作失職。有關部門於2010年11月22日給予梁偉福黨內警告處分。
此外,有關職能部門對其他有關責任人,也依規作了處理。
2010年11月23日,凌遠國以朱國瑜在網際網路發布虛假信息對其抹黑、詆毀,損害其名譽權為由向高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朱國瑜停止損害名譽的侵權行為,並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之中。
對於朱國瑜在網上反映的問題,我市能夠積極主動介入,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已依法依規處理了有關人員,並作了通報。同時,我們歡迎媒體及人民民眾監督,以便把工作做得更好。
司法鑑定
再次行動
公布財產
近日,曾因網上留遺書而“躥紅”的茂名市公務員朱國瑜再一次以特別行為吸引網友的眼球——在網上大曬自己財產。按照公布的內容,目前,朱國瑜稅前月工資為4933元,有兩套住房,負債20萬元。朱沒有公布配偶的經濟狀況,稱是妻子不讓其知道。
朱國瑜2009年8月被提拔為茂名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秘書長(科級),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副處級以上的幹部才需報告個人事項。本不在此列的朱國瑜之所以選擇網上公布財產,是因為以“小歌們”為首的一些網友密集地在當地論壇發帖指稱其有嚴重違法問題。這些帖子稱朱國瑜在高州有一塊價值45萬的旺地、一棟價值500萬元的5層半大樓,在茂名有一價值120萬元的豪華裝修套間,在深圳也有一棟正在出租的5層樓,在惠州和珠海各有120和200平方米已打基礎的地皮,去年以100多萬元買下了另一套豪華小區的房,並在去年購買了一輛價值20多萬的小車;同時,“小歌們”等指其除貪污受賄外,還買通醫生和計生部門,取得二胎證。朱國瑜在博文直指“小歌們”等網友為高州市相關部門人員。
朱國瑜稱,他參照《規定》,如實向組織報告其個人財產等有關事項,並向社會進行公示,歡迎社會各界人士的監督。如存在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請組織以黨紀國法嚴厲處置。7月13日,朱國瑜向南方農村報記者稱,其目前只在網上公布,遲點會向組織遞交。他說,至今還沒有相關部門找其核實該博文。
財產情況
①本人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等:現在的工資是5檔20級:工資額1241元,職務崗位津貼2580元,特殊崗位津貼7元,福利性補貼1100元,地區工資補貼5元。應發的工資總額為4933元。扣除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後,本人月薪的現金收入為3333.10元。此外,每月有200元的通訊費,與單位所有同事一樣,每年有4000元的獎金和2285元的計生獎。
②本人從事講學、寫作、諮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無。
③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情況:(1)婚前有一套70平方米兩居室的房改房,後來有一套單位個人集資113平方米三居室的微利商品房。(2)婚後因樓層為二層且小區沒有物業管理,特別是發生了本人被暗殺的案件,妻子決定賣掉這套居住的微利商品房。夫妻將33萬元的賣房款和本人積累的8萬多元住房公積金,交了首期(她負責不足部分),買了一套明年可交房的商品房。每月2000元的供樓款從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扣除後,不足部分由妻子墊付,期限為20年。這套住房將登記在我夫妻的名下。
④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價證券、股票(包括股權激勵)、期貨、基金、投資型保險以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的情況:本人無。經濟上,與妻子自婚後至今實行AA制。本人只知道妻子炒股,但對她在這方面的具體情況,特別是她的現金和投資情況,至今一無所知,因為本人不想知道,她也不讓我知道。
⑤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非上市公司、企業的情況:不知道。
⑥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註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夥企業的情況:妻子是個體戶,曾經註冊過一張個體工商營業執照。
特別說明
①自從2010年5月1日母親被故意傷害、6月2日被死亡至今,我為母申冤,目前個人已負債近20萬元。母親被死亡後,我每天要花100元冰凍保存她的遺體。多年來,我只有一個基本為零的中國銀行[3.12 -0.32% 股吧]的存摺和兩張銀行卡:餘額為6146.24元的建設銀行[4.89 0.41% 股吧]工資卡和餘額為16890.24元的中國銀行長城信用卡。
②高州市區那棟39平方米的平房,是上世紀80年代東門生產隊分給我父母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證登記在我父親的名下。
③1990年代政府擴建冼太廟和開闢光明路,成為拆遷戶的我家和10多戶家庭,都在政府安置的土地上建有6層半高的樓房。按照目前高州的行情,我父親這棟占地60平方米的樓房,價值達200萬元。
④一輛粵K8A809的東風日產“頤達”牌小車,是我妻子出錢於2009年11月購買,包牌價為13.2萬元。行駛證登記在她的名下。
⑤二胎證是依法和合法地取得。
遭到襲擊
突然遇襲
長期曝光廣東茂名地區各種腐敗線索的朱國瑜,終於還是出事了。2011年7月16日晚,這名供職於當地僑務局的公務員被三個年輕人砍傷,手臂、後背共有四處刀口,深可見骨。案件是否屬於買兇報復,當地警方尚在調查之中。 朱國瑜家屬稱:7月16日晚11時許,朱國瑜停車後受到襲擊。他聽到後背急促的腳步聲,隨後被一根疑似木棒的硬物敲擊後背,反身抵擋時又被刀具砍傷右臂。遭受襲擊時,朱國瑜朝食肆小店聚集處奔跑,並高呼“殺人啦”,始保住性命。
朱國瑜雙眼近視加老花,視力不佳,沒有辨認出行兇三人的面部特徵。此外,7月16日晚,茂名風雨大雨,朱國瑜家屬擔心現場破壞,有礙警方偵破此案。
朱國瑜去年就曾受到人身威脅。據其此前回憶,2010年9月1日晚,曾有一名少年尾隨其後。他回身逼視時,對方扔下磚頭後逃脫。
兇案發生前朱國瑜最後一次“折騰”,發生於2011年6月27日。他在部落格上公布個人財產狀況,以示“正人先正己”之意。
有民間輿論將朱國瑜比喻為啄木鳥:啄木鳥因為肚子餓了吃蟲子,吃蟲子有益於公共利益。
過去兩年中,朱國瑜一直堅持在法律框架內訴求利益,不斷給當地官員出難題。此次兇案是他開出的另一個題目:法律和層層執法者能否保護守法上訪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