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劍文(原平湖市建設局建設科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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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劍文,原平湖市建設局建設科科長。因犯濫用職權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劍文
  • 曾任職單位:平湖市建設局建設科
人物事件
2010年5月10日,浙江省桐鄉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錢惠其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周小弟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10年7月20日,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了原判。這之前,朱劍文、華仿其犯濫用職權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陳衛東犯濫用職權罪領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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