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作清(九江市原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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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作清,男,漢族,1959年2月出生,江西興國人,大學學歷,1976年10月參加工作,1980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0年3月,據江西省紀委監委訊息:九江市原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朱作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作清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興國
  • 出生日期:1959年2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2006年1月至2019年2月,先後任九江市房產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局長,九江市房產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正縣級幹部;
2019年2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12月,據江西省紀委監委訊息:九江市原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朱作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九江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0年3月,據江西省紀委監委訊息:經中共九江市委批准,中共九江市紀委、九江市監委對九江市原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朱作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朱作清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並偽造、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由他人支付應當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職工的錄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庫,違規為親屬承接工程提供幫助;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朱作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不守黨紀國法。政治上蛻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組織人事上不講原則,在職務調整、晉升等方面收錢辦事,嚴重破壞任職單位的政治生態。經濟上貪婪,政商關係“親”“清”不分,甘於被“圍獵”,在民生工程中大肆斂財。生活上腐化,家風不正,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其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恥、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九江市委批准,中共九江市紀委、九江市監委決定給予朱作清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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