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發明》,6卷,明代皇甫嵩(靈石山人)編於明萬曆六年(1578年)。卷1相當於總論,擇要列述金元諸家藥理學說。余卷分部議藥600種,獨不取人部之藥。各卷置常用藥品於前,稀用品於後。又設“發明”一項,專於闡發藥物主治及配伍要點。又分“專治”“監治”兩大法,介紹藥性功治及配伍。末注藥物形態、產地、採收、炮製等,簡明實用。
基本介紹
- 書名(異名):《本草發明》
- 作者:皇甫嵩(靈石山人)
- 成書年代:明
- 歸屬類別:中醫典籍
成書背景,流傳版本,作者簡介,內容簡介,
成書背景
皇甫氏搜輯方書,推本《內經》,爰及諸本草、東垣《湯液》、丹溪《藥性》等書,參閱考訂,求其旨要,著為《本草發明》6卷。
流傳版本
《本草發明》今存明刊本。
作者簡介
皇甫嵩,號靈石山人,明代武林人。約生活於明嘉靖、萬曆年間,其家世業醫,本人從父、祖學醫,又習儒術,為儒而兼醫者。
內容簡介
1. 發展歸經學說
歸經學說的提出源於張元素,其後李東垣、王好古等人繼之。張氏雖提出歸經學說,但其用歸經學說解說的藥物數量不多。此說提出之後,後世學者以歸經學說研究藥物的數量漸漸擴大,並在套用上有所發展,皇甫氏即是其中的一員。他重視歸經學說,於書中轉引了“東垣用藥引經報使大略”及《古庵藥鑒》中關於歸經用藥的內容,堪為張氏歸經學說之補充。皇甫氏結合曆代名醫用藥經驗及自己的心得體會,進一步闡發及推廣藥物歸經理論,其謂:“黃芩瀉肺火,梔子佐之,堅實細芩瀉大腸之火。黃連瀉心火,木通瀉小腸火。柴胡瀉肝火,黃連佐之;柴胡瀉膽火,亦以黃連佐之。白芍藥瀉脾火,石膏瀉胃火。知母瀉腎火,黃柏瀉膀胱之火,柴胡瀉三焦之火。”又謂:“川芎,血中氣藥,通肝經”“地黃,血中血藥,通腎經”“當歸,血中主藥,通肝經”“芍藥,陰分藥也,通脾經”。以上規律的總結有利於臨床套用。
皇甫氏善於從藥物功效推求藥物所歸之經,如山茱萸條下曰:“惟溫中,故主太陰脾經。能下氣,又兼理肺氣,或雲逐膀胱受濕、陰囊作疝痛,入厥陰、少陰經也。”再以之解說藥物之功用:“故又能折肝木之性而治吞吐酸水。厥陰風邪頭疼,用之為引。”
書中亦以歸經學說作為解說藥物功效的重要工具,如秦皮皇甫氏釋曰:“清熱滋陰髒之藥,而清肝益腎之功多。故《本草》主目中青翳,白膜赤,腫痛澀淚,肝中久熱也……又主風寒濕痹者,蓋能清肝滋腎,則陰血滋生而痹痛自蠲矣。”
2. 主張重新認識三品藥物
皇甫氏以三品及藥物的自然屬性分類藥物,但主張重新認識三品藥物的分類。三品分類法源於《神農本草經》,但皇甫氏認為“但三品內亦各有美惡不同。如防葵、芎藭、赤箭、茵陳之類,雖雲無毒,非直養命藥也,乃列之上品,是果可久服常服而益人者歟?下品藥如仙茅,雖雲有毒,制為丸劑,佐以補藥,久服益氣通神。如何首烏、葫蘆巴之屬,皆無毒也,以佐補劑,大有補益,俱列之下品,是豈專攻擊而不可久服者乎?顧其制用何如耳。苟善用之,雖烏附下品,可收回天之功;用之弗當,則上品如參、芪,亦能傷人。丹砂、玉屑品極貴也,服之者多遇毒,又何必拘此三品為君、為臣、佐使之別哉?”《神農本草經》將丹砂、玉屑等石類藥列為上品藥,稱服之能使人延年益壽,但魏晉南北朝時期服散之風盛行,許多人因之中毒,或是舌縮入喉,或是癰疽陷背,或是致人死亡,並不能延年益壽,這是歷史所證明了的。皇甫氏指出服食丹砂、玉屑的毒性及危害,對警醒世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又如蒲黃,《神農本草經》謂其“主心腹膀胱寒熱,利小便,止血,消瘀血。久服,輕身益氣力,延年、神仙”。《本草發明》除對其消瘀血的功能解釋之外,還指出其補益少,不應久服。其謂:“血病必用之藥也……破血消腫宜生用。然活血止血居多,而補益少,雖雲久服輕身益氣力,但不益極虛之人,多服未免自利,可見補益少也。”這是多年醫療實踐的結晶,是皇甫氏對《神農本草經》藥物三品分類法的再認識。這對研讀《神農本草經》者是一個很好的提示,顯示皇甫氏並非是泥古之人。但皇甫氏認為仙茅“久服益氣通神”,似亦欠妥。
3.對割股療親及部分人部藥提出異議
割股療親《史記》己有記載。明代統治者倡導孝道,主張以孝治天下,對民間割股、割肝等行為未加禁止,反而加以褒獎和倡導。皇甫氏反對用人血肉療親,其“明《本草》類辨”謂:“甚用人血肉、人膽、天靈蓋、胎骨等以療病,非仁人之用心也。孫思邈大有功於世,以殺命活命尚有陰責,況於人乎?孝子仁人,刺血割股以療親,且非至孝,況傷人以濟人,忍心害理,不可為訓。非良藥又且難得,或他物可代,不用可也。”他從一個專業醫生的角度指出部分人部藥療效不好。其謂:“今醫方嘗用人天靈蓋治傳屍癆為妙藥,未有一效者,信《本經》不用,未為害也。殘忍傷神,又不取效,仁者宜裁。或雲非此不可無己,用年深骨朽,屍氣己絕,無傷也。愚謂:骨朽氣滅,同於土礫而弗靈矣,用之何益?”
本草著作中有用人尿、人中黃、秋石、人胞等治病者。《本草發明》亦載以上藥物,但皇甫氏認為:“夫天地生物,惟人為貴,乃列於草木、禽獸、魚蟲之類例之,為部己失等倫矣。”其中人尿、糞、婦女經褌污穢不典之物,更不宜列為藥用。
由上可見,皇甫氏一是出於仁心,二是根據藥物療效而發此議論。
4.對藥物使用、治法等多所發明
皇甫氏於藥物品種使用、用法等多所發明,如白蒿《本草圖經》曰:“以白蒿為茵陳蒿,苗葉亦相似,然以入藥,恐不可用也。”皇甫氏認為此藥可用,其曰:“春初最先諸草而生,似青蒿……白蒿者,方家亦不知用,惜哉。”《本草綱目》亦有類似的觀點:“《本經》列白蒿於上品,有功無毒,而古今方家不知用,豈不得服之之訣與。”
又如對於人參的用法,俗醫泥於作飽不敢用,“不知多服則元氣宣通,少服則補力不到,反以滋壅,補之正所以導之,所謂意也”。
《本草發明》總結藥物配伍使用方法,如某藥專治某病,某藥監其藥,以某藥為君,其藥佐之為引用,各有攸宜。如白朮“佐以黃芩能安胎,佐以枳實能消痞,配二陳湯能健脾消食、化痰除濕,與歸、芍、生地之類同用,能補脾家之血,再加枳實、姜炒黃連,除脾中濕熱,加乾薑逐脾家寒濕。與黃芪、芍藥等同用,有汗即止,少入辛散之味,無汗則發也。”又如當歸“入芍藥、木香少許,生肝血而養心血;入牛膝、薏苡仁,平行足膝,治血不榮筋;同諸藥入人參、川烏、烏藥、薏苡仁之類,能榮一身之表,治一身筋寒濕毒;合鱉甲、柴胡定寒熱而除溫瘧;合陳皮、半夏能止嘔;合遠志、棗仁能養心定悸;與大黃、桃仁、牽牛同用,皆能破血。從附桂則熱,從硝黃則寒。”對藥物配伍使用規律進行總結,便於初學者學習掌握。許多後世醫家亦使用這種研究方法,如《得配本草》即採用這樣的寫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