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學生綜合素質培養與拓展課外學分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本科學生綜合素質培養與拓展課外學分實施辦法
    根據《蘇州科技學院關於2006年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修訂的原則意見》(蘇科[2006]80號),為加強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促進學生知識、能力、素質的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適應現代社會經濟文化發展要求,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除完成課內的必修課程、選修課程、實踐環節學習外,還必須獲得10個課外的綜合素質培養與拓展學分方準予畢業。為此,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課外學分項目
    課外學分由必修學分和選修學分兩部分組成。必修學分的項目為:入學教育和畢業教育、軍事理論和軍事技能訓練、形勢與政策、大學生就業指導等項目;選修學分的項目為:學科競賽、科研訓練、科技活動等專業性活動,社會實踐、社會工作、校園文化活動、體育競賽與群體活動等拓展性活動。
    二、學分授權單位
    教務處、學生處、科技處、宣傳部、人武部、團委、體育部等職能部門為相關項目課外學分的授權單位。各授權單位應根據項目實施要求,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報學校批准後實施。
    三、相關項目與承擔單位
    項目
    承擔單位
    授權單位
    實施要求
    入學教育
    學生所在學院(系)
    必修,不計學分
    畢業教育
    學生所在學院(系)
    必修,不計學分
    軍事理論和軍事技能訓練
    人武部
    人武部
    必修,3學分
    形勢與政策
    宣傳部、學生所在學院(系)
    宣傳部
    必修,2學分
    大學生就業指導
    學生處、學生所在學院(系)
    學生處
    必修,1學分
    學科競賽
    教務處、學科所屬學院(系)
    教務處
    選修
    科研訓練
    科技處、學生所在學院(系)
    科技處
    選修
    科技活動
    團委、學生所在學院(系)
    團委
    選修
    社會實踐
    團委、學生所在學院(系)
    團委
    選修
    社會工作
    團委、學生所在學院(系)
    團委
    選修
    校園文化活動
    團委、學生所在學院(系)
    團委
    選修
    體育競賽和群體活動
    體育部
    體育部
    選修
    最低選修4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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