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伊斯蘭教哲學術語。表征真主本體及認識真主屬性的概念。馬注《清真指南·本用》指出:“本者,真主之本然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本用
- 詞性:哲學術語
- 所屬:伊斯蘭教
- 定義:真主本體
用者,真主之全能也。本然顯於己,謂之清真。全能顯於物,謂之保養,故稱本用。”伊斯蘭教認為,真主的本然,是無始而原有的本體,無色無象,無方位,無表里,不囿物,不同物,無處不在無處在。其本體有二品:(1)本然之品,即能夠視、聽、言、動,自為、自立,能察知萬物,洞悉一切。(2)維持之品,即能夠造化天地萬物,調養天地萬物,主宰人類及天地萬物的命運。真主本然之品是至妙至玄的,維持之品是至妙至能的,而人的感官作用是有限的,不可能全面認識。只有心是“眾理之歸處”,是認識真主的“真鏡”,通過“會理以心”,對照人自身的視、聽、言、動、生死貴賤,去體察“機微”,即可達到“真主之本同我矣”的境地。這是中國伊斯蘭教界繼王岱輿之後,系統論述真主屬性及認證真主的理論。 (羅萬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