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軟棗獼猴桃,遼寧省本溪市本溪滿族自治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本溪滿族自治縣屬北溫帶大陸性半濕潤季風氣候,年平均氣溫6-8℃,≥10℃的年均積溫3024℃,年均日照時數2411小時,適宜獼猴桃生長。本溪軟棗獼猴桃,果實長圓柱形,鮮綠色,果肉綠色,果心長圓形,白色。果實整齊,外觀好。果實較大,平均果重16.32克,最大果重23.7克。果皮光滑無毛,無側棱;鮮果酸甜適口,風味濃郁。果實成熟期9-10月。
2018年7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正式批准對“本溪軟棗獼猴桃”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本溪軟棗獼猴桃
- 產地名稱:遼寧省本溪市本溪滿族自治縣
- 品質特點:光滑無毛,無側棱
- 地理標誌: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農村部第40號公告
- 批准時間:2018年7月3日
產品特點,品質特性,營養價值,產地環境,氣候特徵,土壤地貌,水文情況,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本溪軟棗獼猴桃,果實長圓柱形,鮮綠色,果肉綠色,果心長圓形,白色。果實整齊,外觀好。果實較大,平均果重16.32克,最大果重23.7克。果皮光滑無毛,無側棱;鮮果酸甜適口,風味濃郁。果實成熟期9-10月。
營養價值
軟棗獼猴桃被稱為果中之王,本溪軟棗獼猴營養豐富、品質優良、風味獨特。其中鎂含量7.95-14.5毫克/100克,鈣含量28.8-58毫克/100克,胺基酸總量863.19-1215.88毫克/100克,可溶固形物含量10-16克/100克,可溶性糖6.5-8.5%,可滴定酸含量0.8-1.6%。
產地環境
氣候特徵
本溪滿族自治縣屬北溫帶大陸性半濕潤季風氣候,年平均氣溫6-8℃,極端最低溫-37.9℃,極端最高溫37.8℃,一月份平均溫度-14.3℃;七月平均溫度23.1℃;≥10℃的年均積溫3024℃,年均日照時數2411小時,日平均氣溫穩定10℃的初日為4月20日至30日,終日為10月2日至9日,間隔日數156-172天。年平均降水量800-1000毫米,降水集中在7-8月,占全年降水量的61%,除冬、夏期間季風一年一度交替,季節雨如期而至外,各地還有地形雨、對流雨出現,確保本溪軟棗獼猴桃在快速生長期內雨量充沛。
冬夏季極大的溫度區間,對本溪軟棗獼猴桃品種抗性要求提高,品種選擇性強;果實成熟期晝夜平均溫差11.8℃,利於本溪軟棗獼猴桃營養物質積累,增加口感;冬季最冷季節(1月)晝夜平均溫差12.5℃,無明顯劇烈溫度變化,使本溪軟棗獼猴桃凍害降低,病害減輕。
本溪滿族自治縣境內季風特點明顯,由於地處山區,山峰及森林構成天然防風屏障,全年平均風速僅為2.5米/秒,避免風吹造成的枝條及嫩芽折斷,葉片枯焦,果實摩擦損傷及落果。
土壤地貌
本溪滿族自治縣總的地貌特徵為“八山一水一分田”,山地平均海拔600米,是野生軟棗獼猴桃主要分布區。以棕壤土面積最廣,這種土壤多呈團粒結構,有機質和礦物質元素含量豐富,利於本溪軟棗獼猴桃根系的生長。本溪縣素有”東北地質搖籃”之稱。地質層面齊全,礦床種類繁多,埋藏較淺,地下礦藏有132種,鐵礦石可采貯量3000萬噸。豐富的土壤有機質及微量元素,為本溪軟棗獼猴桃提供了養分來源,提升產品營養含量。
本溪軟棗獼猴桃適宜生長於較高緯度地區或海拔較高、半陰坡或半陽坡山地、山地中下腹和溝谷兩側,地形以緩坡最佳。本溪縣境內,大小山峰近萬座,長短溝壑2.8萬多條,山嶺、溝壑之下即為本溪軟棗獼猴桃的適宜生長地。
水文情況
本溪滿族自治縣水資源豐富,有太子河、草河兩大水系,大小河流1400多條,水質清澈,為本溪軟棗獼猴桃的生產提供了豐富的優質水資源。本溪縣小氣候特性顯著,常有地形雨、對流雨出現,加之域內水資源豐富,因此空氣濕度適宜,年均相對濕度61-74%,冬季平均濕度60%以上,秋季濕度67%,一些品種的軟棗獼猴桃可掛在樹上,經久不落。
歷史淵源
2005年,本溪市從桓仁鎮發現“桓優1號”軟棗獼猴桃品種。
2016年,本溪滿族自治縣草河口鎮召開新型“軟棗”產業專題培訓班。
2018年,本溪桓仁鎮舉辦軟棗獼猴桃種植技術培訓。
生產情況
2017年,本溪軟棗獼猴桃的地理標誌保護面積33.44萬公頃,區域內軟棗獼猴桃面積12.9萬畝,年產量達7500噸。
產品榮譽
2018年7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正式批准對“本溪軟棗獼猴桃”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本溪軟棗獼猴桃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本溪市本溪滿族自治縣所轄小市鎮、鹼廠鎮、南甸鎮、田師付鎮、東營坊鄉、草河掌鎮、連山關鎮、草河口鎮、草河城鎮、清河城鎮、高官鎮、農牧場、觀音閣街道辦事處總計13個鄉鎮(街道、場)98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23°34′53″-124°45′42″,北緯40°48′50″-41°33′50″。
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生產方式
(一)土壤管理
好的品質,離不開好的土壤。土壤有機質的含量對果實品質形成有重要作用。本溪軟棗獼猴桃在種植過程中,首先從“土壤做起”。
1.適地建園。建園時選擇腐殖質含量高、土壤有機質含量1.5%以上,土壤疏鬆、土層深厚、滲水性好、保水能力強、光照條件較好的中性或微酸性壤土,地下水位在2米以下,平坦地或坡度在15°以下的坡地,有可靠的灌溉水源和有效的灌溉設施。
2.施用有機肥。栽植前深翻土壤,施入有機肥及生物菌肥,施肥量占到全年總施肥量的60%以上,有機肥施用量12噸/公頃。以後每年秋季施一次有機肥,施肥時間為果實採收後、落葉以前,宜早不宜晚。施有機肥同時,混入生物菌肥,並對土壤進行翻耕,以不傷根為好,保證土壤透氣性,改良土壤。
植株生長關鍵期,以腐殖酸類及生物肥為主進行追肥,增加土壤肥力及有機質含量,避免使用化肥。幼樹期追肥採用少量多次的方法,在樹冠投影外緣挖深約15-20厘米的環狀溝,將腐植酸肥料埋入土壤中,並逐年向外擴展。成齡園根系已布滿全園,施肥時將有機肥全部撒在土壤表面,全園淺翻一遍,深度15-20厘米厘米,里淺外深,以不傷根為度,將肥料翻埋入土中,也可隨水沖施。必要時,使用葉面肥,作為土壤施肥的補充,解決特定的營養缺乏問題。
3.生草法栽培。採用生草法栽培本溪軟棗獼猴桃,保持水土,增加土壤有機質,改善土壤結構,提高土壤肥力,緩和土壤表層溫度的季節變化與晝夜變化,有利於根系的生長和吸收活動,提高果實品質。同時生草法可改善生態條件,控制病蟲害,減少農藥污染。
(二)根系培養
果樹長勢與根系生長密切相關,注重根系培養,是種植的關鍵環節。本溪軟棗獼猴桃選擇優質組培苗建園,栽植第一年主要任務是根系培養。定植前平整土地,全園深翻40-60厘米厘米,採取高畦栽培,合理排灌。生長期及時鬆土,施用腐殖酸或胺基酸肥料,增施生物菌肥,促進根系生長。
(三)樹形培養及苗木修剪
1.架式。採用棚架栽培,行間4-5米,株距2米,畝栽苗66-82株,架面高1.8-2米,單幹雙主蔓整枝,主幹上不留枝條,側枝均勻分布在主蔓兩側,呈魚骨狀排列。
2.樹形培養。定植苗生長至30-40厘米左右時,用繩牽引,確保植株長勢。苗木高度距架面10-15厘米左右時,去掉頂端優勢,促使側芽產生,保留兩個健壯的芽留作主蔓,其它的芽抹掉。當主蔓部分木質化後,交叉綁縛在中心線上,分別沿中心線伸展,當每條主蔓長至株距的1/2時對其摘心、綁縛,促使側芽產生,形成結果母枝。主蔓的兩側每隔30-40厘米左右保留一個結果母枝,結果母枝與主蔓成直角固定在架面上。當相鄰兩行結果母枝相遇時摘心,使生殖生長和營養生長達到平衡狀態。
3.苗木修剪。苗木定植當年可不修剪,第二年根據長勢選留主側蔓,第三年後進行冬季修剪及夏剪。夏季修剪在萌發期和新梢旺盛生長期進行。及時抹芽、摘心,疏出過多的發育枝、細弱的結果枝以及病蟲枝,適時疏花疏果。冬季修剪時間一般在落葉後2周到春季枝蔓傷流開始前二周進行,剪除枯枝、病蟲枝、細弱枝、無用的副梢及徒長枝等。強勢的結果母枝輕剪多留芽,細弱的結果枝重剪少留芽。當結果母枝不足時,可利用副梢做結果母枝,並將枝條均勻綁縛到架面上。
(四)合理灌水
全年重點用水在萌芽期、開花期、果實膨大期、果實成熟期及冬季結凍前,其中採收前15天停止灌水。本溪軟棗獼猴桃忌澇,雨季時注意排水。
(五)配置授粉樹
本溪軟棗獼猴桃為雌雄異株植物,建園時必須配置授粉樹。雌雄株的比例一般是6:1或8:1,花後重剪,嚴格控制樹冠。為了提高授粉率,可用蜜蜂輔助授粉,每公頃設定蜂箱2-3個。
(六)病蟲害防治
貫側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方針,農業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及化學防治相結合,生產綠色產品。
1.萌芽期至開花期。重點防治乾腐病、潰瘍病、紅蜘蛛、蠐螬等。主要採用物理防治:清掃果園,清除地面雜草及枯枝落葉,刮除樹幹翹皮集中燒毀;剪除病稍、被害枝、芽、萎蔫花序;乾腐病及潰瘍病採用刮乾塗藥治療;
2.坐果到採收期:主要防治日灼、白粉、根腐病、葉黃化病、美國白蛾、豆天蛾、柳蝙蝠蛾等。對害蟲主要採用誘捕、人工采蛹、摘網(美國白蛾)、生物農藥等方式防治;對地下害蟲採用冬春翻耕、中耕除草、誘殺、生物農藥等方式防治;用遮陽、植樹、保留上部葉片、地面覆蓋等方式,避免果實日灼損傷;通過補充微量元素,防治葉黃化病等生理病害;採取修剪技術,及時捏尖綁蔓,保持植株通風透光,增施磷鉀肥及有機肥,提高樹體抵抗力等方式,防止白粉病發生;加強田間管理,及時排水,改良土壤,減小土壤粘性,即使處理病害枝葉、藥劑灌根等方法,預防根腐病發生。
3.凍害防治。本溪軟棗獼猴桃凍害會造成萌芽率大幅下降,並導致潰瘍病發生。可在入冬前進行樹幹塗白或樹體包紮,選用透氣的氈子等做材料,包紮前在氈子上噴石硫合劑消毒,包紮高度1m左右,包紮後將氈子底部掩埋,防止透風。
-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產品質量安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專用標誌使用
(一)協定:符合要求的標誌使用人與證書持有人簽訂標誌使用協定。明確標誌使用範圍、使用對象、使用方法等。協定生效後,按照地理標誌管理有關規定操作。
(二)包裝:銷售的本溪軟棗獼猴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農產品地理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包裝。
(三)標識使用:本溪軟棗獼猴桃地域範圍內的生產經營者,如需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