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機動車註銷登記辦理指南

本溪機動車註銷登記是由本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機動車註銷登記辦理指南
  • 諮詢電話:024-44811432
  •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 投訴電話:024-44811100
申請條件,所需材料,辦理流程,辦公地點,辦公時間,辦結時限,收費情況,

申請條件

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並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註銷登記:
(一)機動車滅失的;
(二)機動車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的;
(三)因質量問題退車的。
屬於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註銷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辦理註銷登記:
(一)機動車登記被依法撤銷的;
(二)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並強制報廢的。

所需材料

(一)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報廢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註銷登記。
(二)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註銷登記的,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機動車行駛證;
3、屬於機動車滅失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滅失證明;
4、屬於機動車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出境證明,其中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
5、屬於因質量問題退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製造廠或者經銷商出具的退車證明。

辦理流程

辦理註銷登記的業務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一)登記審核崗審查下列資料:
1、對機動車報廢解體的,審查機動車回收企業提交的《機動車註冊、轉移、註銷登記/轉入申請表》、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屬於校車的,還應當審查校車標牌;屬於本規範第三十二條規定的監銷車輛的,還應當審查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2、對機動車滅失的,審查《機動車註冊、轉移、註銷登記/轉入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登記證書、行駛證和機動車滅失證明。屬於校車的,還應當審查校車標牌。
3、對因機動車質量問題退車的,審查《機動車註冊、轉移、註銷登記/轉入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登記證書、行駛證和機動車製造廠或者經銷商出具的退車證明,並對涉及機動車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進行核查。屬於校車的,還應當審查校車標牌。
4、對機動車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的,審查《機動車註冊、轉移、註銷登記/轉入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登記證書、行駛證和出境證明,並對涉及機動車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進行核查。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出境證明為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
5、對機動車登記被撤銷的,審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銷決定書》。
6、對非法拼(組)裝或者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並強制報廢的,審查機動車被依法收繳的法律文書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
(二)符合規定的,登記審核崗錄入登記信息;收回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對未收回的在計算機登記系統中註明情況;銷毀號牌;屬於因機動車質量問題退車的,退還機動車來歷證明、合格證或者進口憑證、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出具《機動車註銷證明》交機動車所有人。屬於校車的,收回校車標牌並銷毀。
(三)檔案管理崗核對計算機登記系統的信息,整理資料,裝訂、歸檔。

辦公地點

本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明山區臥龍鎮)

辦公時間

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休息。

辦結時限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出具註銷證明。

收費情況

註銷登記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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