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異地委託檢驗業務是由
事項名稱,辦理依據,所需材料,辦理機構,辦理流程,
事項名稱
機動車委託異地檢驗(自2014年9月1日起,除大型客車及校車外,省內車輛可在全省任意一家檢驗機構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無需辦理機動車異地委託手續)
辦理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72號)
所需材料
1、 機動車行駛證
2、 經辦人身份證明
3、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辦理機構
本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
辦理流程
1、 至本溪市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所審核所提交的手續
2、 比對《全國機動車盜搶庫》,對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情況進行網上核查
3、 領取《委託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