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貨幣化補貼業務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住房貨幣化補貼業務
- 聯繫電話:024-43620946
- 辦理地點:本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資金處
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
設定依據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 (本政發【2000】7號)
申請條件
對本溪市住房保障與房改辦公室審批合格的申請住房貨幣化補貼人員。
辦理材料
1、公示(原件 主管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
2、夫妻雙方單位分配福利住房,出資購房資金的證明(原件 主管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
3、原有福利住房的所有權證(複印件,審核原件);
4、購房手續(複印件,審核原件):
(1)購新建住房需有正式購房契約文本;購房專用發票、進戶證明;貸款購房需有個人首付房款發票、貸款契約和進戶證明。
(2)購買“二手房”需提供所購房屋所有權證、購房交易手續及交納契稅、費用憑證。
5、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複印件,審核原件);
6、單位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複印件);
7、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房分配貨幣化補貼預算編制調查表(複印件);
8、本溪市職工家庭住房情況登記表(複印件);
如有下列特殊情況需提交以下相關證明:
1.專業技術人員需有資格證、聘任(任命)書(複印件,審核原件);
2.證明學歷工齡需有全日制大專以上畢業證書(複印件,審核原件);
3.離退休人員需有離退休證(複印件,審核原件);
4.職務、職稱變動需有任職、任命檔案(複印件,審核原件);
辦理流程
1、 申請人提出申請;
2、 接受申請;
3、 審查核定;
4、 分管主任審查;
5、 向申請人撥款。
辦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8:30至11:00 下午13:00至16:00
星期五 上午8:30至11:00 下午 政治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