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命解第二十六》篇《魯哀公問》章,孔子講了性和命、生和死的關係。“分於道謂之命,形於一謂之性。化於陰陽,象形而發謂之生,化窮數盡謂之死。故命者,性之始也;死者,生之終也。有始則必有終矣。”又從論述男女的不同,引出禮的作用,認為男子是“任天道而長萬物”的,而女子則“無專制之義,而有三從之道。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本命解第二十六
- 作者:孔子門人
- 創作年代:春秋
- 作品出處:孔子家語
- 文學體裁: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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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魯哀公問於孔子曰:“人之命與性何謂也?”
孔子對曰:“分於道謂之命①,形於一謂之性。化於陰陽,象形而發謂之生,化窮數盡謂之死。故命者,性之始也;死者,生之終也。有始則必有終矣。
“人始生而有不具者五焉:目無見,不能食,不能行,不能言,不能化。及生三月而微煦②,然後有見。八月生齒,然後能食。三年囟合,然後能言。十有六而精通,然後能化。陰窮反陽,故陰以陽變;陽窮反陰,故陽以陰化。是以男子八月生齒,八歲而齔③。女子七月生齒,七歲而齔,十有四而化。一陽一陰,奇偶相配,然後道合化成。性命之端,形於此也。”
公曰:“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而化,是則可以生民矣。而禮男子三十而有室,女子二十而有夫也,豈不晚哉?”
孔子曰:“夫禮言其極,不是過也。男子二十而冠,有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許嫁,有逋人之道。於此而往,則自婚矣。群生閉藏乎陰,而為化育之始。故聖人因時以合偶男女,窮天數也。霜降而婦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④而農桑起,婚禮而殺於此。男子者,任天道而長萬物者也。知可為,知不可為;知可言,知不可言;知可行,知不可行者。是故審其倫而明其別⑤,謂之知,所以效匹夫之德也。女子者,順男子之教而長其理者也,是故無專制之義,而有三從之道。幼從父兄,既嫁從夫,夫死從子,言無再醮⑥之端。教令不出於閨門,事在供酒食而已。無閫外之非儀也,不越境而奔喪。事無擅為,行無獨成,參知而後動,可驗而後言。晝不游庭,夜行以火,所以效匹婦之德也。”
孔子遂言曰:“女有五不取:逆家子者,亂家子者,世有刑人子者,有惡疾子者,喪父長子。婦有七出,三不去。七出者:不順父母者,無子者,淫僻者,嫉妒者,惡疾者,多口舌者,竊盜者。三不去者:謂有所取無所歸,一也。與共更三年之喪,二也。先貧賤,後富貴,三也。凡此,聖人所以順男女之際,重婚姻之始也。”
作品注釋
①分於道謂之命:舊註:“分於道,謂始得為人。”意思是說從“道”中分離出來,成了獨立的人。
②微煦:眼珠能微微轉動。
③齔(chèn):指兒童換乳牙。
④冰泮:冰溶解。舊註:“泮,散也。正月農事起,蠶者採桑。”
⑤審:明察。倫:類別。
⑥再醮:改嫁。舊註:“始嫁言醮。禮無再醮之端,統言不改事人也。”
作品譯文
魯哀公問孔子:“人的命和性是怎么回事呢?”
孔子回答說:“根據天地自然之道而化生出來的就是命,人稟受陰陽之氣而形成不同的個性就是性。由陰陽變化而來,有一定形體發出來,叫做生;陰陽變化窮盡之後,叫做死。所以說,命就是性的開始,死就是生的終結。有始則必有終。
“人剛出生時有五種能力不具備:目不能見,嘴不能食,腿不能行,口不能言,不能生育。出生三個月以後眼珠微能轉動,然後才能看見;八個月長牙,然後能吃東西;三年囟門閉合,然後才能說話;十六歲精氣暢通,然後才能生育。陰達到極點就要返陽,故陰是從陽變化的;陽達到極點就要返陰,故陽得陰才能變化。所以男子八個月長牙,八歲換牙;女子七個月長牙,七歲換牙,十四歲能夠生育。一陽一陰,奇偶相配,然後陰陽化合才能生育。性命的開始,就從這裡形成了。”
魯哀公說:“男子十六歲精氣通暢,女子十四歲能生育,這時就可以生小孩了。而根據禮,男子三十歲娶妻,女子二十歲嫁人,豈不是晚了嗎?”
孔子說:“禮說的是最遲限度,不要超過這個限度。男子二十歲舉行加冠之禮,就可以開始做父親了。女子十五歲允許出嫁,有出嫁的道理了。從此之後,就可以結婚。眾生閉藏於陰,就成為化育的開始。因此聖人依據時節讓男女成婚,窮盡了天數的極限。霜降時婦女該做的家務事都完成了,男婚女嫁的事就開始操辦了。冰雪融化後農耕養蠶的事就開始了,舉行婚禮的事到此停止。男子,是擔當天下大任而讓萬物生長的人,知道什麼可做,什麼不可做;知道什麼可說,什麼不可說;知道什麼可行,什麼不可行。因此審視清楚事物的類別和區別,叫做知,這就是一般男人的品德。女子,是順從男子的教導而經常按此道理去做的人,因此沒有自作主張的道理,只有三從的責任。年幼時服從父兄。出嫁後服從丈夫,丈夫死後服從兒子,沒有改嫁的理由。家內的命令不由婦女發出,她們的事只是供應飲食酒菜而已。在家門外不要被人非議,不能到超過規定的地方去奔喪。事情不能擅自做主,有事不能獨自出行,三思後再行動,驗證後再說話。白天不在庭院中遊逛,夜裡走路要舉著燈火。這就是一般婦女的品德。”
孔子又接著說:“有五種女子不能娶:叛逆造反家庭的女子,淫穢luàn倫(版 權所 有 e wen ya n.c o m 易文 言 網)家庭的女子,受過刑罰家庭的女子,有不治之病家庭的女子,早年喪父家庭的長女。婦人有七種情況可以被休棄,三種情況不可以被休棄。七種情況是:不孝順父母的,沒有兒子的,有yín亂(版 權所有 e w eny an. co m 易 文言 網)邪僻行為的,愛嫉妒的,有難治之病的,多口多舌的,有偷盜行為的。三種情況是:娶時有家休棄後無家可歸的,這是第一種。為公婆服過三年喪的,這是第二種。夫家先貧賤後富貴的,這是第三種。所有這些,是聖人根據男女之間的關係,重視婚姻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