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證、保護及相關工作規程(試行)是由湖北省檢察院聯合該省公安廳、司法廳、教育廳等8部門共同出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證、保護及相關工作規程(試行)
- 發布單位:湖北省檢察院聯合該省公安廳、司法廳、教育廳
規程內容,規程明確,
規程內容
湖北省各縣、市、區一般應當建立一個未成年人“一站式”保護中心,在辦理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的性侵害、暴力傷害未成年人案件時,在“一站式”取證保護工作區,使用符合未成年人認知特點的語言、方式,對未成年被害人取證工作原則上一次性完成,心理疏導、綜合救助等保護工作一體進行。
規程明確
建立未成年被害人醫療綠色通道,對未成年被害人實行先診療後付費制度。法律援助機構優先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熟悉未成年人法律業務的律師提供法律援助。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應當及時發放司法救助金。對於監護缺失的未成年被害人,民政部門進行生活安置、提供臨時照料、指定監護人;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應當給予政策諮詢、幫扶,協調納入相關社會救助範圍。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幫助未成年被害人重返學校,完成義務教育。婦聯等單位開展親職教育指導。共青團利用社會支持體系,協調司法社工、志願者參與未成年被害人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