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門根據需要設立,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遭受監護侵害、暫時無人監護等未成年人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協助民政部門推進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等工作的專門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