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付利潤是企業在未來一年內要付給投資者的紅利,這裡的投資者一般都指所有者,也就是企業的所有者,比如代表國家行使所有者權利的政府部門、聯營方、合資方等。如果是付給不代表所有者身份的上級主管部門的管理費,就不是分紅利,一般不放在“未付利潤”裡面,而是放在“其他應交款”裡面。
現象含義,處理方法,
現象含義
未付利潤反映企業期末應付未付給投資者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利潤(多付數以“-”號填列),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利潤賬戶的期末餘額填列。
處理方法
股份有限公司的未付利潤表現為應付股利。應付股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經股東大會決定並宣告應分配給股東而未支付的股利。一般情況下,股利的支付需要在下一會計年度內進行,因此這部分宣布但尚未支付的股利,在尚未分配到股東手裡之前,就構成企業流動負債的一部分。
客戶名稱: | 簽名 | 日期 | 檔案號: | ||||||
審計項目:未付利潤發生額表 | 編制人: | 索引號: | |||||||
會計截止日: | 覆核人: | 頁次: | |||||||
索引 | 科目代碼及名稱 | 方向 | 期初餘額 | 本期借累計 | 本期貸累計 | 期末餘額 | 審計調整 | 審定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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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 | - | - | - | - | - | |||
審計結論: | |||||||||
審計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