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偶戲(臨高人偶戲)

木偶戲(臨高人偶戲)

木偶戲(臨高人偶戲),海南省臨高縣傳統戲劇,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臨高人偶戲源於南宋末期。臨高先民求神拜佛逐鬼驅邪時,皆用人型杖頭木偶。後經過藝人改造,搬上舞台,在清康熙年間已形成臨高人偶戲的舞台表演,其舞台不設布幛,演員手擎木偶化裝登台,人與偶在台上同扮一個角色,以人的表演彌補木偶感情之不足。臨高人偶戲以來自臨高本地民歌調“阿羅哈”和來自道士調的“朗嘆”作為主要唱腔,優美動聽,地方特色濃郁。

2006年5月20日,海南省臨高縣申報的木偶戲(臨高人偶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遺產編號:Ⅳ-92。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木偶戲(臨高人偶戲)
  • 批准時間:2006年5月20日
  • 非遺級別:國家級
  • 非遺編號:Ⅳ-92
  • 申報地區:海南省臨高縣
  • 遺產類別:傳統戲劇
歷史淵源,文化特徵,唱腔唱詞,道具特徵,音樂伴奏,代表劇目,傳承保護,社會影響,

歷史淵源

木偶戲古稱“傀儡戲”“傀儡子”,是由藝人操作木偶表演故事的一種戲曲形式。
臨高人偶戲是海南獨有的稀有劇種。主要流行於海南島西北部的臨高縣及周邊的海口市、澄邁縣、儋州市等市縣中說臨高話的鄉鎮。
臨高人偶戲源於南宋末期。臨高先民求神拜佛逐鬼驅邪時,皆用人型杖頭木偶。據光緒十七年續修的《臨高縣誌》云:“臨俗多信奉神道,不信藥醫。每於節例,端木塑於肩膀,男女巫唱答為戲。”後經過藝人改造,搬上舞台,至遲在清康熙年間已形成臨高人偶戲的舞台表演。臨高縣八旬老藝人陳和成先後於1979年獻出七代珍藏的10個老木偶,其中4個頭部刻有“康熙”年號的標誌。康熙年間就有吳四龍、曹大鑼、王香發、劉彩鳳等30棚人偶班社。
辛亥革命後,受瓊劇的影響,臨高人偶戲吸收了瓊劇的行當、唱腔、伴奏音樂和表演,並移植了大量的劇目,不斷豐富了人偶戲的題材和內容。臨高方言地區有戲諺曰:“上夜看戲,下夜聽戲。”即上半夜演武戲,以“打”為主,重看;下半夜演文戲,以“唱”為主,重聽。

文化特徵

唱腔唱詞

臨高人偶戲唱腔有啊囉哈、朗嘆、快板、哩哩美、7字板、丑角板、小放牛、噯瞞哩、平板、月光光、白芙蓉、哭板等10多種。此外,還吸收瓊劇的程途、嘆板、苦板、江浪腔、教子腔等板腔。唱詞以4句為主,兼有6句、8句,甚至10多句。詞句以5字、6字、7字為多。唱詞不需押韻,但講究平仄。較有特色的是演員演唱每個唱段至最後一個字時有意不唱出來,由音樂過序代替,讓觀眾猜想。若觀眾猜對了演員就唱出這最後一個字。這樣的演唱使演員與觀眾在情感上有交流,台上台下情緒高漲,劇場氣氛熱烈。

道具特徵

20世紀70年代,臨高人偶戲在北京、廣東木偶專家的指導下進行了革新。臨高縣專業劇團不再用木頭雕刻呆板的偶像,而是用紙在石膏製作的模具上糊成,後上色描繪,這樣的偶像,形象逼真清秀,且還能皺眉、閉眼、轉睛、張嘴、動鼻、動鬍鬚,木偶的雙手也能抓、拿、取、拾,其表演更加靈活,更加豐富。

音樂伴奏

臨高人偶戲的音樂伴奏比較簡單。早期的樂隊建制只有5至7人,只設竹笛、椰胡、三弦或秦琴、大小嗩吶和打擊樂。後期的樂隊建制增至12到15人左右,增設了笛子、月琴、二胡、揚琴以及黑管、大提琴等。打擊樂由原來的以中鼓為主轉以大小木魚為主,兼用板、鼓、鑼、鈸的擊樂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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