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者

期貨交易者是指承認並且遵守期貨交易法規和規則,按照相關規定從事合法交易的人員的統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期貨交易者
  • 含義:承認並且遵守期貨交易法規和規則
  • 性質:人員的統稱
  • 出現於: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者的範圍,期貨交易者的種類,期貨交易者的類型,期貨交易者的管理,

期貨交易者的範圍

具體來說,期貨交易者的範圍有兩種不同的界定:一種界定認為期貨交易者包括套期保值者、期貨投機者和交易中介(期貨經紀公司和期貨經紀人),即不論是場內交易者還是場外交易者,不論是套期保值者還是期貨投機者,不論是為自己進行交易者還是為了賺取佣金而代理其他企業或個人進行交易者,所有參與期貨契約買賣的企業、機構和個人,統稱為期貨交易者。另一種界定認為利用期貨市場為自身利益而進行交易活動的,以自有資金承擔各種風險並獲取相應收益的企業、機構和個人,才是期貨交易者;而期貨經紀人的買賣行為不是由一個獨立的交易目的支配而進行的,因此被排除在外。

期貨交易者的種類

期貨交易者有哪些種類期貨交易者按照不同的劃分方式,具有不同分類。在傳統上,主要有以下幾種分類方式:
(1)按是否直接參與期貨交易劃分:
①在場內交易系統下,期貨投資者可以分成場內交易者和場外交易者。場內交易者具有雙重能力,他們既能為自己的賬戶交易(自營商),也能代理客戶交易(經紀人)。場外交易者指那些通過委託場內交易的經紀人參與期貨市場的交易者,包括個人、基金公司、保險公司、其他法人機構等。
②在電子交易制度下,所有投資者分成兩類:交易所會員和非交易所會員。交易所會員可以直接為自己交易(自營賬戶)或者代理客戶交易(經紀賬戶),非交易所會員委託交易所會員參與期貨交易。
(2)按照對風險的態度和交易目的劃分,期貨投資者可以分為投機者、套保者、套利者和價差交易者。
①投機者一般為短線投資者,他們通過承擔風險來從價格變動中獲利。
②套保者是典型的風險規避者,其參與期貨市場的主要目的不在於圖利,而在於鎖定其現貨的價格風險。
③套利者,試圖利用由於期貨不同期限契約或相關的不同品種之間價格偏離而存在的潛在套利機會進行交易,以獲取無風險或者接近無風險的利潤。套利者也稱作基差交易者。
④價差交易者,通過同時買入一筆期貨契約並賣出一筆期貨契約的滾動式交易,利用預期的兩張契約的相對價格變化來獲取無風險利潤。
(3)按照投資者規模和專業化程度劃分,可分成法人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法人機構投資者規模大,投資專業化程度高,而中小散戶投資者相對來說資金規模小,專業化投資程度低。
(4)按地域劃分,可以分作境內投資者和境外投資者。境內投資者以套期保值為目的者居多,而境外投資者則以投機盈利為目的者居多。
(5)按是否預先得知有關信息劃分,按是否預先知曉有關信息可將投資者分為知情交易者和不知情交易者。在場內交易制度下,知情者利用其掌握的“先知信息”指導其行為,其交易行:為也很容易昭示於人,但是在電子交易制度下,存在信息非對稱性。

期貨交易者的類型

期貨交易者的類型有三種:對沖者、投機者和套利者。對沖者(hedger),通常意譯為套期保值者,通過期貨契約來降低由於未來市場價格變化的不確定性所可能引起的風險。投機者(speculator)試圖利用期貨契約這一金融工具來對市場未來價格的走勢下賭注。套利者(arbitrageur)通過期貨契約品種在不同市場問價格的相對變化來獲取低風險或者無風險收益。
1.期貨套期保值
現代期貨市場的一個基本功能是為現貨企業提供商品價格的風險管理機制。現貨企業利用期貨市場來抵消現貨市場中商品價格的波動風險,通過參與期貨套期交易,生產者或用戶可以將其所面臨的價格風險轉移給交易對手(如投機者)。
套期保值(hedging)的基本步驟如下。
①買進或賣出和現貨市場的交易數量相同但方向相反的期貨契約;
②在未來某一時間賣出或買進相同的期貨契約(即對沖平倉);
③結清期貨交易帶來的盈利或虧損,以此來補償或抵消現貨市場價格變動所帶來的實際價格風險或收益,使交易者的經濟收益鎖定在期望值。
(1)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
在契約期滿時,期貨價格將收斂於現貨價格。因為期貨價格包含商品儲藏直至交割日為止的一切費用,所以遠期期貨價格通常要比近期期貨價格高。當期貨契約接近於交割日時,儲存費用將趨於消失。最終交割月份的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趨於一致。
在期貨交易過程中,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變動趨勢基本一致。經濟學基本原理告訴我們,商品價格是由影響市場供給和需求這兩方面的因素所決定的。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雖然性質不同,但對於同一商品而言,其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面臨相同的來自供需方面的因素影響。這樣,引起現貨市場價格變化的因素,同樣也會影響到期貨市場價格同方向的變化。當該商品的現貨價格趨於上漲時,其期貨價格也趨於上漲,反之亦然。套期保值者就可以通過在期貨市場上做與現貨市場相反的交易來達到保值的功能。
(2)套期保值的類型
按照持有期貨契約的頭寸方向,套期保值分為賣方(空頭)套期保值和買方(多頭)套期保值。賣出套期保值(short hedge)是套期保值者為了避免價格下跌的風險通過賣出期貨契約,持有空頭頭寸,來保護他在現貨市場中的多頭頭寸。買入套期保值(long hedge)是套期保值者為了避免價格上漲的風險通過買進期貨契約,持有多頭頭寸,來保障他在現貨市場的空頭頭寸。在期貨市場上,農戶和礦產主通常是空頭套期保值者,而農產品加工商和製造業者通常是多頭套期保值者。需要強調的是,套期保值一方面能夠避免價格不利變化給交易者帶來的損失,另一方面也使套期者無法獲得價格有利變化帶來的額外收益。
①賣方套期保值。賣方套期保值是為了防止現貨交割時價格下跌的風險而先在期貨市場上賣出與現貨數量相當的契約所進行的交易方式。通常是在農場主為防止收割時農作物價格下跌,礦業主為防止礦產開採以後價格下跌,經銷商為防止貨物購進而未售出時價格下跌而採取的保值方式。在商品持有期,如果現貨價格下跌,商品持有者將在現貨市場中虧錢;但是他在期貨市場賣出該商品的期貨契約,可以從期貨價格下跌中獲利,從而彌補在現貨市場的損失。盈利和損失的相互抵消使賣出套期保值者鎖定目標收益。如黑龍江農戶在大豆收穫前,預先賣出大豆期貨,進行賣出套期保值。
②買方套期保值。買方套期保值是指交易者首先在期貨市場買入期貨,以便將來在現貨市場買進現貨時不致因價格上漲而給自己造成經濟損失的一種套期保值方式。買入套期保值為那些需要在未來某個時期購入某種商品而又想避免可能的價格上漲的現貨商所採用。如果價格上漲,他將在現貨市場購買該商品支付更多資金,但同時能在期貨市場中賺錢而抵消了在現貨市場中的損失。這種用期貨市場的盈利對沖現貨市場虧損的做法,可以將遠期價格固定在預計的水平上。
理論上,期貨套期保值為現貨商提供了完美的價格風險對沖機制。實際上,套期保值可以基本上抵消現貨市場中商品價格的波動風險。但是期貨市場並不完全等同於現貨市場,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的波動趨勢也不完全一致,所以套期保值並不能使價格波動風險完全消失。為了避免價格風險,更好地運用套期保值,就必須深刻理解和掌握基差及其基本原理。
(3)基差
基差(basis)是指某一特定商品在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的現貨價格與該商品近期契約的期貨價格之差,即:基差=現貨價格一期貨價格。例如,2003年5月30日大連大豆的現貨價格是2700形噸,期貨價格②是2620形噸,基差等於80形噸。基差可以是正數也可以是負數,這主要取決於現貨價格是高於還是低於期貨價格。現貨價格高於期貨價格,則基差為正數,又稱為遠期貼水或現貨升水;現貨價格低於期貨價格,則基差為負數,又稱為遠期升水或現貨貼水。
基差包含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間的運輸成本和持有成本。前者反映在同一時間期現市場這兩個不同地點間的空間差異;後者反映在兩個市場間的時間差異,即兩個不同交割月份的持有成本,包括利息、儲藏費、保險費和損耗費等。利息是影響持有成本的最重要因素,因此利率變動對基差變化影響很大,尤其在金融期貨市場上。在期貨契約到期時,現貨價格與期貨價格會趨於一致。但在契約到期前,基差總是在不斷變動,並且通常呈現季節性的變動特徵。套期保值者利用基差的有利變動,可以取得更好的保值效果,獲得額外的盈餘;如果基差出現不利變動,套期保值的效果就會受到影響,蒙受一部分損失。
①對於買入套期保值者來講,他願意看到的是基差縮小。
I.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均上升,但現貨價格的上升幅度大於期貨價格的上升幅度,基差擴大,從而使得加工商在現貨市場上因價格上升買入現貨蒙受的損失大於在期貨市場上因價格上升賣出期貨契約的獲利。如果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的價格不是上升而是下降,加工商在現貨市場獲利,在期貨市場損失。但是只要基差擴大,現貨市場的盈利不僅不能彌補期貨市場的損失,而且會出現淨虧損。
Ⅱ.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均上升,但現貨價格的上升幅度小於期貨價格的上升幅度,基差縮小,從而使得加工商在現貨市場上因價格上升買入現貨蒙受的損失小於在期貨市場上因價格上升賣出期貨契約的獲利。
如果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的價格不是上升而是下降,加工商在現貨市場獲利,在期貨市場損失。但是只要基差縮小,現貨市場的盈利不僅能彌補期貨市場的全部損失,而且會有淨盈利。
②對於賣出套期保值者來講,他願意看到的是基差擴大。
I.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均下降,但現貨價格的下降幅度小於期貨價格的下降幅度,基差擴大,從而使得經銷商在現貨市場上因價格下跌賣出現貨蒙受的損失大於在期貨市場上因價格下跌買入期貨契約的獲利。
如果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的價格不是下降而是上升,經銷商在現貨市場獲利,在期貨市場損失。但是只要基差擴大,現貨市場的盈利就足以彌補期貨市場的全部損失,並且結餘部分會產生淨盈利。
Ⅱ.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均下降,但現貨價格的下降幅度大於期貨價格的下降幅度,基差縮小,從而使得經銷商在現貨市場上因價格下跌賣出現貨蒙受的損失大於在期貨市場上因價格下跌買入期貨契約的獲利,從而產生淨虧損。
如果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不降反升,經銷商在現貨市場獲利,在期貨市場損失。但是只要基差縮小,現貨市場的盈利就只能彌補期貨市場的部分損失,仍然會有一部分淨虧損。
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的變動趨勢大體一致,但兩種價格變動的時問和幅度並不完全一致。簡而言之,基差變化是不確定的,所以套期保值者必須密切關注基差的變化。套期保值可以避免商品價格的波動風險,但是價格對沖並不是完美的,基差的不利變化會給保值者帶來一定的風險。套期保值本質上是不同風險的交換,即以較大的價格波動風險交換較小的基差波動風險。
2期貨投機交易期貨投機交易者試圖對期貨市場未來價格的走勢下賭注來獲取價差收益。期貨投機者通常平倉了結持有的期貨契約,而不進行實物交割。投機者根據自己對期貨價格走勢的判斷,作出買進或賣出的決定,在預期價格上升時買進、價格下跌時賣出,然後等待時機再賣出或買進所持有的契約頭寸。如果這種判斷與市場價格走勢相同,則投機者平倉出局後可獲取投機利潤;如果判斷與價格走勢相反,則投機者平倉出局後承擔投機損失。期貨投機的關鍵在於對期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的分析預測是否準確。一般來說,影響期貨市場價格變動的因素很多,特別是投機心理等偶然性因素難以預測,因此,期貨投機具有很大風險。按照投機者持倉時間的長短進行劃分,投機者可分為以下三種基本類型。
2.期貨投機交易
期貨投機交易者試圖對期貨市場未來價格的走勢下賭注來獲取價差收益。期貨投機者通常平倉了結持有的期貨契約,而不進行實物交割。投機者根據自己對期貨價格走勢的判斷,作出買進或賣出的決定,在預期價格上升時買進、價格下跌時賣出,然後等待時機再賣出或買進所持有的契約頭寸。如果這種判斷與市場價格走勢相同,則投機者平倉出局後可獲取投機利潤;如果判斷與價格走勢相反,則投機者平倉出局後承擔投機損失。期貨投機的關鍵在於對期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的分析預測是否準確。一般來說,影響期貨市場價格變動的因素很多,特別是投機心理等偶然性因素難以預測,因此,期貨投機具有很大風險。按照投機者持倉時間的長短進行劃分,投機者可分為以下三種基本類型。
(1)頭寸交易者(position trader)
他們是最常見的投機者類型,又稱為部位交易者或一般交易者。按照交易的部位可進一步劃分為多頭投機者和空頭投機者。這類投機者在建立多頭或空頭期貨契約後,通常會持倉數日、數周甚至數月以上,等價格變化對其有利時,再進行相反操作,將期貨契約平倉賺取價差利潤。他們所希望的是通過市場價格的大幅波動而獲取較多利潤。
(2)當日交易者(day trader)
顧名思義,這類投機者往往只關心當日期貨行情變化,持倉時間通常不會超過一個交易日,一般當日建倉並在當日平倉,而不願意承擔一夜之間出現的負面訊息帶來的風險,即隔夜風險(overnightrisk)。一般在對商品價格未來走勢難以把握時,會出現較多此類投機者。
(3)小投機者(scalper)
小投機者又被稱作逐小利者,或俗稱“搶帽子者”,他們通常利用非常短暫的趨勢變化,利用價格的頻繁而微小的波動來獲利。小投機者的持倉時間一般都只有幾分鐘。在生活中,英文單詞“scalper”往往也被翻譯成“黃牛”,對“搶帽子者”感覺陌生的讀者也許可以從“黃牛”一詞來意會其意思。
期貨投機有利於期貨交易的順利進行和期貨市場的正常運轉,是期貨市場套期保值功能和價格發現功能得以實現的重要條件。
①期貨投機者主動承擔期貨市場風險,轉嫁套期保值者的價格風險。期貨投機與套期保值不同,投機者目的在於獲取利潤而非規避風險。如果說套期保值者是一群風險厭惡者或者避險者,那么投機者就恰是一群風險愛好者,他們為了從期貨價格的波動中獲取厚利而甘冒風險。
②投機交易促進期貨市場的流動性,保障了期貨市場發現價格功能的實現。如果一個期貨市場沒有投機者的參與,或者說不能為投資者提供方便投機交易的機會和條件,那么該期貨市場的流動性就會大大降低,甚至導致期貨市場無法正常運作。但是過度的投機行為會加大期貨價格的劇烈波動,使期貨市場喪失其正常功能。作為期貨市場核心的交易所,應當有效開展對期貨市場的監管工作,防止不當的操縱市場行為,遏制過度的投機活動。
3.期貨套利交易
期貨套利(arbitrage)是交易者利用期貨契約標的物在不同市場、不同月份、不同品種之間出現相對價差(spread)時,通過低買高賣的方式從中獲取低風險或幾乎無風險的獲利行為。同種商品的現貨價格與期貨價格經常存在差異;同種商品不同交割月份的契約價格變動也存在差異;同種商品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價格變動也存在差異。
套利交易的理論基礎是經濟學廣為人知中的“一價定律”(Law of One Price):假設交易成本可以忽略不計,同一商品在市場上只可能有一個價格。套利者相信並且利用這一理論來進行投資獲利:當同一商品在兩個市場出現兩個不同價格時,必定有一個市場的價格是不合理的。當市場價格出現明顯的相對差異時,投資者開始構築對沖套利組合:一方面買進被低估的契約品種,同時賣空相對高估的投資品種;在一定期限內,投資者等待市場價格趨於預期的合理水平時馬上平倉出局以獲利了結。很明顯,期貨套利策略可以使交易者規避市場上價格的波動風險。投資者不再僅僅局限於期貨契約絕對價格水平變化,更多地轉向期貨契約相對價格水平變化。在對價差的季節性和周期性趨勢有著深入的定量研究基礎上,交易者可以通過開發有效的交易策略來獲取低風險的穩定收益。
在期貨市場中,套利交易往往能比單純的投機交易提供更可靠的潛在收益。當兩個市場的商品價格按預期方向運動時,套利交易的收益來自下面三種方式之一:
①在契約持有期,空頭的盈利高於多頭的損失;
②在契約持有期,多頭的盈利高於空頭的損失;
③兩份契約都盈利。
需要強調的一點是,價差套利並非完全無風險的交易。在一定期問內,兩個市場的商品價差沒有按預期方向運動時,套利交易便會產生以下三種方式的損失:
①在契約持有期,空頭的盈利少於多頭的損失;
②在契約持有期,多頭的盈利少於空頭的損失;
③兩份契約都虧損。有些時候,當兩個市場的商品價格按預期的反方向運動時,套利可能成為極為冒險的交易,甚至產生比長線投機更高的風險。
除期現套利方式外,期貨市場的套利主要有三種形式,即跨交割月份套利、跨市場套利及跨商品套利。
(1)跨交割月份套利(跨期套利)
投機者在同一市場利用同一種商品不同交割期之間的價格差距的變化,買進某一交割月份期貨契約的同時,賣出另一交割月份的同類期貨契約以謀取利潤的活動。其實質,是利用同一商品期貨契約的不同交割月份之問的差價的相對變動來獲利。這是最為常用的一種套利形式。比如:如果你注意到5月份的大豆和7月份的大豆價格差異超出正常的交割、儲存費,你應買入5月份的大豆契約而賣出7月份的大豆契約。過後,當7月份大豆契約與5月份大豆契約更接近而縮小了兩個契約的價格差時,你就能從價格差的變動中獲得一筆收益。跨期套利與商品絕對價格無關,而僅與不同交割期之間價差變化趨勢有關。
具體而言,這種套利又可細分為三種:牛市套利、熊市套利及蝶式套利。
牛市套利:又叫買空套利或多頭套利。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看多股市,認為較遠交割期的股指期貨契約漲幅將小於近期契約的漲幅,即認為較遠交割期契約與較近交割期契約的價差將變大。因此做牛市套利的投資者會在當前買入近期的期貨契約,同時賣出遠期的期貨契約;並在未來的某個時刻賣出近期的期貨契約,同時買入遠期的期貨契約。
熊市套利:又叫賣空套利或空頭套利。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看空股市,認為較遠交割期契約的跌幅將大於近期契約,或者說遠期的股指期貨契約漲幅將小於近期契約漲幅,即認為較遠交割期契約與較近交割期契約的價差將變小。因此做熊市套利的投資者將在當前買入遠期的期貨契約,同時賣出近期的期貨契約;而在未來的某個時刻賣出遠期的期貨契約,並同時買入近期的期貨契約。
蝶式套利:是指利用若干個不同交割月份的價差變動來獲利的交易方式。它一般由兩個方向相反、共享中間交割月份的跨期套利交易複合頭寸組成,即同時進行三個交割月份的契約買賣,通過中間交割月份契約與前後兩個交割月份契約的價差的變化來獲利。其交易原理是:套利交易者認為中間交割月份的期貨契約價格與兩旁交割月份契約價格之間的相關關係將會出現差異,一般選擇在預計中間月份期價將相對偏離或偏低時入市,如農產品價格在收穫期密集上市時價格相對相鄰月份將最低,而在青黃不接的季節價格將最高,此時便可以分別採取類似買、賣、買或賣、買、賣的蝶式套利方式。
(2)跨市場套利(跨市套利)
投機者利用同一商品在不同交易所的期貨價格的不同,在兩個交易所同時買進和賣m期貨契約以謀取利潤的活動。
當同一種商品在兩個交易所中的價格差額超出了將商品從一個交易所的交割倉庫運送到另一交易所的交割倉庫的費用時,可以預計,它們的價格差距將會縮小並在未來某一時期體現真正的跨市場交割成本。比如說小麥的銷售價格,如果芝加哥交易所比堪薩斯城交易所高出許多而超過了運輸費用和交割成本,那么就會有現貨商買入堪薩斯城交易所的小麥並用船運送到芝加哥交易所去交割。
(3)跨商品套利
所謂跨商品套利,是指利用兩種不同的但相互關聯的商品之間的期貨價格的差異進行套利,即買進(賣出)某一交割月份某一商品的期貨契約,而同時賣出(買入)另一種相同交割月份、另一關聯商品的期貨契約。
套利交易對期貨市場的健康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助於使不合理的期貨市場價格在短期內恢復到正常水平。
首先,套利交易有助於發揮期貨市場上的價格發現功能。由於影響現貨市場或期貨市場價格的因素存在緊密聯繫,套利者一旦發現某些市場的異常價格走勢,就會利用不同市場之間的價差變化隨時進行套利交易。這種交易會導致不同市場間的價格關係趨於正常,從而促進期貨市場形成合理價格。
其次,套利交易有助於期貨市場進一步提高流動性。套利交易提高了期貨市場的活躍程度,增加了期貨交易的成交量,保證了套期保值功能的順利實現。套利者承擔了市場價格相對變動的風險,有助於消除期貨市場的價格操縱行為,促進交易的流暢化和價格的理性化。

期貨交易者的管理

期貨交易者包括兩類,一類是套期保值者,一類是投機者。對期貨交易者的管理相應也包括兩個方面:
(一)對套期保值者的管理
根據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的規定,套期保值者除了進行普通的套期保值交易外,還可以在一定限度內進行預期性套期保值交易(Anticipatotg Hedging)和交叉對沖保值交易(Cross-Hedg-ing)。所謂預期性套期保值交易指套期保值者在實際擁有現貨商品之前預先買賣期貨契約;所謂交叉對沖保值指套期保值者在為其現貨商品進行套期保值時,若無對應的期貨契約,可選同與現貨商品不屬同類、但價格走勢大致相同的相關期貨契約為現貨商品套期保值。
此外,套期保值者進行交易時,若其傭有與期貨契約價值相當的現貨,則其期貨契約交易數量不受限制。
(二)對投機者的管理
對投機者的管理主要表現在規定其每日交易的契約數量限制和可以保留至下一個交易日以後的保留數量限制。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根據不同市場的情況規定了市場交易者最多可持有的期貨或期權契約數量。當投機者持有的契約數量達到或超過規定的限量時,必須逐日向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報告。契約數量限制管理的目的主要是保護公平競爭,防止市場出現不正當的炒買炒賣現象。綜上所述,從美國期貨市場管理系統的構成及管理法規的歷史沿革看,其管理層次不斷提高,管理機構不斷強化,管理範圍不斷擴大,管理內容不斷充實,管理措施不斷完善,總之,期貨市場發展到什麼程度,對期貨市場的管理也相應發展到什麼程度。這種隨市場發展而不斷加強和完善管理的做法保證了期貨市場的規範運行和穩步發展,對於建立和完善我國期貨市場的管理也具有很大的借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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