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

朝陽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

朝陽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根據《中共遼寧省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朝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秘發〔2018〕225號),朝陽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朝陽市體育局、朝陽市文物局牌子。

朝陽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及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及文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朝陽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局長:王宏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朝陽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
  • 外文名:Chaoyang Cultural Tourism and Radio and Television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王宏昌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其他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行業政策措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體育事業建設和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和重點品牌推廣,促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體育產業對外合作及市場推廣,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健康有序發展。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體育科技創新發展,推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行業信息收集與發布工作。
(七)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體育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指導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體育市場發展,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市場,對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全市旅遊經濟運行監測。
(九)負責指導、協調全市不可移動文物(包括附屬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研究及勘探發掘等工作。組織申報國家級、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世界文化遺產工作。
(十)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博物館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及社會文物管理保護等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體育市場綜合執法,負責行業監督和執法監察工作。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行業內部和市場的違規違法行為,督查督辦重大案件,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和組織開展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
(十三)負責制定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對全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
指導廣播劇、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對廣播劇、電視劇播出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組織制定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行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協調推進三網融合,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
(十四)指導和推動全市體育體制改革工作。組織全市體育領域重大科研攻關和成果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動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全市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與布局,組織全市綜合性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國際性和全國性重大體育比賽工作。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運動員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負責體育外事工作,開展體育合作交流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加強組織推進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大力促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促進廣播電視事業繁榮發展。加強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產業發展,最佳化配置廣播電視資源,加強業態整合,促進綜合集成發展。加強推進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加強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電視節目的規劃指導和監督管理,推動協調其健康發展。加強廣播電視國際傳播能力建設,協調推動廣播電視走出去工作。加強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創新轉變,充分發揮市場調節、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

職責分工

與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負責經省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相關工作。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負責相關行政許可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兩部門要建立審批、監管信息交換工作機制,確保審批監管無縫銜接。

內設機構

(一)機關黨委辦公室(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群工作。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會務、財務、固定資產、督查督辦、後勤服務、安全生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字綜合、政務公開、科技宣傳、新聞發布、輿情應對、信息化建設、網路安全、信訪和重大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基層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設施的維護與建設,依法承擔系統統計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的審核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承辦全市相關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資格評審、技術工人考工定級、行業從業人員資格和等級標準考核工作。辦公室與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辦公。
(二)項目資金爭取科(產業發展科)
研究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體育產業融合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產業發展機制,扶持新興文化產業(動漫、網路遊戲等)的引進、開發;研究、協調產業運行中的重要事項;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產業統計分析工作;指導、推進文化、旅遊、廣電和體育相關門類及新型業態發展;負責向上和對外爭取政策、項目和資金;搭建投融資平台,推動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和投融資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體育產業政策、投資環境和經濟信息的宣傳推介工作;指導行業協會工作。
(三)京津冀招商引資科(資源開發科)
承擔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體育市場資源開發,面向國內外、緊盯京津冀開展招商引資工作。承擔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體育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發展;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生態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四)營商環境建設科(市場管理科、政策法規科)
承擔營商環境建設和政務公開工作,加強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體育市場管理、執法監督和法律法規宣傳普及。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體育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市場經營實施行業監管。指導、協調、監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體育市場綜合執法和行業執法工作。承擔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行業相關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管市場服務質量及查辦擾亂、破壞市場秩序和安全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體育等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諮詢、培訓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負責組織聽證工作;負責全局法律文書的審定、移送、移交、歸檔工作;協調行政審批有關工作。
(五)園區建設服務科(宣傳促銷科、對外交流合作科)
承擔全市旅遊園(景)區領導小組推進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體育事業的宣傳和市場促銷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整合促銷戰略,建立市場促銷體系;指導行業整體形象宣傳策劃及推廣工作;擬訂市場開拓獎勵辦法、建立區域合作機制,負責對外開展合作交流及宣傳推廣工作;組織、指導、策劃、協調節慶旅遊活動。
(六)文化藝術與民眾體育科
組織、管理、協調全市社會文化藝術和民眾體育工作,依法實施公共文化設施和公共體育設施管理。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共文化和民眾體育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全市社會文化事業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設;組織、指導全市民眾性的文化藝術創作和文化活動;指導圖書館、藝術館等社會文化事業建設;研究擬訂專業文化藝術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指導全市藝術事業發展的結構和布局;組織和指導藝術精品創作、製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研究和指導藝術教育、文藝研究和文藝科技開發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性藝術比賽、展覽和非營業性演出及重大文藝活動。
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並監督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指導和配合部門、行業、協會和社會團體開展民眾性體育比賽、展示活動;會同有關部門舉辦殘疾人、少數民族、職工綜合性運動會;指導開展全市性民眾體育活動,負責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檢測制度。
(七)文物保護管理科(文物執法監督科)
依法開展全市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國家級、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世界文化遺產工作,負責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審核工作,指導、督促檢查全市文物系統的安全保衛、消防、技防工作。指導、協調全市不可移動文物(包括附屬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研究及勘探發掘等工作。負責文物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依法組織查處涉及文物保護單位、館藏文物、考古發掘、民間收藏文物等方面的違法行為,協助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擬訂全市文物保護工作規劃和政策,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工程的申報(審批)、論證、設計、施工、質量監督與驗收;組織實施大型基本建設工程中考古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文物勘探工作。
(八)博物館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
擬訂全市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博物館制度建設和業務管理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引導民間收藏,依法管理文物流通、購銷、拍賣,規範文物鑑定服務機構,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等。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
(九)廣播電視科
依法實施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管理和安全播出管理。承辦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設立、調整、撤銷及廣播電視頻率頻道的設立、調整、撤銷等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市轄區、鄉鎮、企事業單位等廣播電視站的設立、調整、撤銷等工作;對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生產、銷售、安裝和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承辦開辦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含IP電視、網路廣播電視、手機視聽節目)等新媒體業務的內容監管工作;對全市傳媒機構和公共視聽載體亂播濫放廣播電視節目等違規行為進行查處;承擔電視劇和廣播劇製作的指導、監管工作,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
組織制定全市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管理工作;組織執行廣播電視有關技術標準、技術規範;負責全市廣播影視技術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統計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台站技術管理工作;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測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科技進步工作,組織全市廣播電視科技類獎項評比,促進廣播電視新技術、新業務的推廣套用;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傳輸網路建設等工作。
(十)競技體育科(青少年體育科)
承擔全市競技體育和青少年體育事業建設。擬訂、實施全市競技體育和青少年體育發展規劃、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和體育競賽管理制度;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少年兒童體育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青少年體育戶外營地建設;指導開展青少年後備人才基地項目的申報、創建和管理工作;實施體育後備人才培訓規劃;組織、指導各級教練員、裁判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全市青少年體育競賽;指導、組織、協調全市承辦省級以上青少年體育競賽;指導、組織、籌劃參加省級及以上體育競賽;負責二級運動員、二級裁判員的審核工作。

現任領導

朝陽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局長:王宏昌

其他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朝陽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朝陽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2018年12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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