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地方稅務局

市局機關內設辦公室、計畫統計科、財務管理科、政策法規科、征管科、流轉稅科、所得稅科、財產與行為稅科、社保科、稽查管理科、農稅科、人事科、機關黨委、監察科、巡視組、票證所、信息中心、服務中心、稅收研究會等 19個科級工作部門。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朝陽市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標誌著原朝陽市國家稅務局、朝陽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朝陽市地方稅務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隸屬:朝陽市人民政府
  • 地點:朝陽市
領導介紹,廉潔制度,

領導介紹

局黨組書記、局長:劉 俊
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崔 義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明友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富有
黨組成員、副局長:邢玉和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孔繁洪
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郭英桓

廉潔制度

為了規範稅務工作人員的行為,進一步推動稅務系統的廉政建設,根據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結合稅務部門的實際,特作如下規定:
一、不準接受納稅戶宴請和擅自參加納稅戶邀請的各種慶典以及外出考察、參觀等活動。
二、不準接受納稅戶的禮金、禮品和有價證券。
三、不準到下屬單位和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
四、不準利用職權向納稅戶壓價購買商品或賒欠貨款。五、不準利用職權向納稅戶借錢借物和無償占用其財物。
六、不準收取回扣、中介費、好處費;不準享受納稅戶的福利待遇。
七、不準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員婚喪嫁娶以及工作調動、過生日、遷新居等機會大操大辦,揮霍浪費,或藉機斂財。
八、不準違反規定及借用公款建私房,不準利用職權多占住房和用公款超標準裝修住房。
九、不準拖欠公款。
十、不準為家屬、親友及他人的有關納稅事項說情。
十一、不準違反規定買賣股票。
十二、不準接受下級單位的禮金和有價證券,不準把單位用公款辦理的信用卡歸個人使用。
十三、不準用公款獲取各種形式的俱樂部會員資格,不準參加用公款支付的營業性歌舞廳、舞廳、夜總會等高消費的娛樂活動。
十四、不準經商辦企業及在納稅戶中入股分紅。
十五、不準在各類經濟實體中兼職(包括名譽職務),個別經批准兼職的,不得收取任何報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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