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散大夫贈司勛員外郎孔君墓志銘

《朝散大夫贈司勛員外郎孔君墓志銘》是唐代韓愈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朝散大夫贈司勛員外郎孔君墓志銘
  • 作者韓愈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朝散大夫贈司勛員外郎孔君墓志銘
昭義節度盧從史有賢佐曰孔君,諱戡,字君勝。從史為不法,君陰爭,不從,則於會肆言以折之,從史羞,面頸發赤,抑首伏氣,不敢出一語以對。立為君更令改章辭者,前後累數十。坐則與從史說古今君臣父子道,順則受成福,逆輒危辱誅死。曰:“公當為彼,不得為此。”從史常聳聽喘汗。居五六歲,益驕,有悖語,君爭,無改悔色,則悉引從事,空一府往爭之。從史雖羞,退益甚。君泣語其徒曰:“吾所為止於是,不能以有加矣!”遂以疾辭去,臥東都之城東,酒食伎樂之燕不與。當是時,天下以為賢,論士之宜在天子左右者,皆曰“孔君孔君”雲。會宰相李公鎮揚州,首奏起君,君猶臥不應。從史讀詔曰:“是故舍我而從人耶!”即誣奏君前在軍有某事。上曰:“吾知之矣。”奏三上,乃除君衛尉丞,分司東都。詔始下,門下給事中呂元膺封還詔書,上使謂呂君曰:“吾豈不知戡也,行用之矣。”明年,元和五年正月,將浴臨汝之湯泉,壬子,至其縣食,遂卒,年五十七。公卿大夫士相吊於朝,處士相吊於家。
君卒之九十六日,詔縛從史送闕下,數以違命,流於日南。遂詔贈君尚書司勛員外郎,蓋用嘗欲以命君者信其志。其年八月甲申,從葬河南河陰之廣武原。君於為義若嗜欲,勇不顧前後。於利與祿,則畏避退處如怯夫然。始舉進士第,自金吾衛錄事為大理評事,佐昭義軍。軍帥死,從史自其軍諸將代為帥,請君曰: “從史起此軍行伍中。凡在幕府,惟公無分寸私。公苟留,惟公之所欲為。”君不得已留。一歲再奏,自監察御史至殿中侍御史。從史初聽用其言,得不敗;後不聽信,惡益聞君棄去,遂敗。
祖某某官,贈某官;父某某官,贈某官。君始娶宏農楊氏女,卒,又娶其舅宋州刺史京兆韋屺女:皆有婦道。凡生一男四女,皆幼。前夫人從葬舅姑兆次。卜人曰:“今茲歲未可以祔。”從卜人言不祔。君母兄戣,尚書兵部員外郎;母弟戢,殿中侍御史,以文行稱朝廷。將葬,以韋夫人之弟前進士楚材之狀授愈曰: “請為銘。”銘曰:
允義孔君,茲惟其藏。更千萬年,無敢壞傷。

作者簡介

韓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河南南陽(今河南孟州)人,唐代文學家、哲學家。因其常據郡望自稱昌黎韓愈,故後世稱之為韓昌黎;卒後謚“文”,世稱韓文公。貞元八年(792年)進士及第,先後為節度使推官、監察御史,德宗末因上疏時政之弊而被貶。唐憲宗時曾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中書舍人等職。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諫阻憲宗奉迎佛骨被貶為潮州刺史。穆宗時歷任國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在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在文學上主張文以載道,其散文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同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並稱“韓柳”。詩與孟郊並稱“韓孟”。其詩力求新奇,有時流於險怪,對宋詩影響頗大。有《昌黎先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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