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元令

南曲牌名,屬仙呂入雙調。過曲,亦用作小令。十四句十三韻:四,五,四,五,四、四,六,四,七,五,五,四,七,四。第一、二,三、四句扇面對,十、十一句對仗,末句疊前七字句中後四字。換頭改前四句為六,五,五三句三韻,多以三支換頭連用。例見明馮惟敏《朝元歌(令)·山中客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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