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朔州市平魯區委辦公室、朔州市平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平辦發〔2019〕8號),制定本規定。
朔州市平魯區信訪局是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處理區內外民眾和境外人士給區委、區政府的來信,接待民眾來訪,保證信訪渠道暢通,及時、準確地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反映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分析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制定有關方針、政策的建議。
(二)承辦國家信訪局和省、市信訪局交區委、區政府的信
訪事項。
(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領導同
志有關批示的落實情況;向各鄉(鎮、街道辦)、園區和區直部門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四)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協調處理民眾來區上訪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檢查、協調區黨、政、軍各部門的信訪工作的信訪工作。
(五)指導全區信訪業務工作;總結推廣各鄉(鎮、街道辦)、園區、各部門信訪工作的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了解並掌握信訪工作隊伍建設情況,組織信訪幹部的培訓,指導全區信訪部門辦公自動化建設和全區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及推廣信訪信息系統套用工作。
(七)負責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協調信訪工作外事活動和對外交流。
(八)負責全區進京赴省非正常上訪案件依法處理和非正常上訪人員勸返接回情況的督查、通報、追究等事項。
(九)承辦國家信訪局、省、市聯席辦轉交的重信重訪案件及重要信訪事項,負責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重大信訪事項的複查覆核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