朓朒

朓朒

舊曆月初月見於東方和月末月見於西方。 南朝 宋 謝莊 《月賦》:“朒朓警闕,朏魄示沖。” 唐 楊宏真 《月中桂樹賦》:“春冬無清浄之景,朒朓闕婆娑之狀。” 清 曹寅 《雨夕偶懷桐皋僧》詩:“千秋磐陀石,潮汐應朒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朓朒
  • 外文名:The essence of deficient
  • 拼音:tiǎo nǜ
  • 注音:ㄊㄧㄠˇ ㄋㄩˋ
  • 出處:《新五代史·司天考一》
詞語注音,詞語釋義,詞義的變遷,從變到常,

詞語注音

tiǎo nǜ ㄊㄧㄠˇ ㄋㄩˋ
朓朒

詞語釋義

朒朓:“朓”“朒”是中國古代天文曆法中的兩個專用名詞,它們的含義在發展過程中有兩次演變,前後經歷過對日食的描述、對月相的描述和作為計算日月運動不均勻性時的修正值這三個階段。詞義的變遷,包含了古人對天象理解的過程,從漢朝的“日月亂行”,到唐朝僧一行《大衍曆》里將其作為“理數然也” ,是概念上由“變”至“常”的一次比較特殊的轉變。
關鍵字: 朓朒,僧一行,大衍曆,歷學思想
《新五代史·司天考一》:“乃包萬象以為法,齊七政以立元,測圭箭以候氣,審朓朒以定朔。” 明 陸垹 《簣齋雜著·歲差》:“是故定朔必視四百四十一畫前後為朓朒,只在一畫之閒。”《明史·歷志一》:“不然,積以歲月,躔離朓朒,又不合矣。”

詞義的變遷

“朓”“朒”二詞在中國古代曆法中,一般指晦朔日時的月見,詞義基本穩定,但從漢至隋唐時,它們在曆法中的使用,有所不同的。
1, 月見
《說文解字》注朓朒,“朓,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從月兆聲。朒,朔而月見東方謂之縮朒,從月肉聲”。《說文》是?指月相而言,相同的情況,又如《尚書大傳》記“晦而月見西方謂之脁,朔而月見東方謂之朒,亦謂之側匿”。而大量文獻表明,漢代在使用到“朒”這個意義時,大部分是使用“側匿”或“仄慝”二詞的。
《漢書·五行志》記漢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盡三刻,有兩月重現。京房《易傳》曰:‘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凶。’言君弱而婦強,為陰所乘,則月並出。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朔而月見東方謂之仄慝,仄慝則侯王其肅,朓則侯王其舒。”
這裡所說的晦而月見西方,朔而月見東方,是單單就月亮而言的,在古人看來,它們是一種“變”的天象,並也都由此具備星占學的意義。
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以觀天下之遷,辨其吉凶。……日有薄蝕、暈、珥,月有盈虧、朓側匿之變。……朓側匿者,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變動無常也,而天下之妖祥禍福之遷,運於下者,實應之。故保章氏隨占而記載其變動之順逆,而辨其凶之大小深淺,以詔為國者修救政也。i
又,“若乃珥戴為瑞,胐魄示沖,……覩爪牙而為咎,見側匿而為凶……”ii
從中可以知道,至少側匿在星占學上,是帶有“凶”的色彩的。
2, 日食
“朓”“肭”的另一個含義,同日食有關。
據《漢書·孔光傳》,元壽元年正月朔日有蝕之,後十餘日傅太后崩。孔光在解釋此次日食時說:
日者,眾陽之宗,人君之表,至尊之象。君德衰微,陰道盛強,侵蔽陽明,則日蝕應之。《書》曰:‘羞用五事’,‘建用皇極’。如貌、言、視、聽、思失,大中之道不立,則咎徵荐臻,六極屢降。皇之不極,是為大中不立,其傳曰:‘時則有日月亂行’,謂朓,側匿,甚則薄蝕是也。
孔光字子夏,是孔子的十四世孫。這段對話表達了三層意思:人君之貌、言視、聽、思有失,有不合乎禮儀標準,則中道不立;中道不立則日月亂行,是謂朓、側匿;朓、側匿得情形嚴重了則出現日蝕。這裡,朓和側匿是和日食發生了聯繫,此外,還有被用來直接表示出現日食。
姜岌在《三紀甲子元歷》的論歷里簡短對脁與側匿兩詞的出現做了評論:iii
襄公二十七年冬十有一月乙亥朔,日有蝕之。《傳》曰:‘辰在申,司歷過,再失閏也。’考其去交分,交會應在此月,而不為再失閏也。案歆歷於《春秋》日蝕一朔,其餘多在二日。因附《五行傳》,著脁與側匿之說云:春秋時諸侯多失其政,故月行恆遲。歆不以歷失天,而為之差說。
劉歆以三統曆推算《春秋》日食的時間,推求的結果只有一條是符合在朔日發生,其餘多是發生在初二。於是因循《五行傳》將天子與諸侯的關係比附在日月之上,來解釋自己的曆法“失天”。
劉向以為“朓者疾也,君舒緩則臣驕慢,故日行遲而月行疾也。仄慝者,不進之意,君肅急則臣恐懼,故日行疾而月行遲,不敢迫近君也。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在君臣關係和日疾月遲或月疾日遲的比附中,可以看到,行疾和行遲是同時發生的,並不以彼此互相參照。這裡的參照是“不舒不急”的“食在朔日”這一狀態下日月各自的運動速度。所以劉歆評議道:“舒者侯王展意顓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肅者王侯縮朒不任事,臣下弛縱,故月行遲也。”
班固檢驗《春秋》及漢代日食,嘗曰:
當春秋時,侯王多縮朒不任事,故食在二日仄慝者十八,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考之漢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終亡二日仄慝者,歆說信矣。此皆謂日月亂行者也。iv
這段話更加清楚地表現出朓和仄慝確實曾被用來指日食,食在二日為“仄慝”,食在晦日為“朓”。
班固用劉歆定義的朓和仄慝來檢驗春秋和漢朝的日食情況,劉歆比附《五行傳》來定義朓和仄慝,這樣的循環論證也當然是有問題的。杜預就批評劉歆曆法不準確而附會朓和仄慝。“歆歷於春秋日蝕只一朔,其餘多在二日,因附五行傳,著脁與側匿之說,雲春秋時諸侯多失其政,故月行恆遲,歆不以歷失天而為之差說日之蝕朔,此乃天驗也。而歆反以己歷非之,此冤天而負時。”v
《漢書·五行志》的注中,引入過漢儒在朓朒一詞上解釋上的不同意見。服虔認為“朓,相覜也。日晦食為朓。”臣瓚認為 “志雲晦而月見西方為朓,以此名之,非日食晦之名也。”孟康曰“朓者,月行疾在日前,故早見。仄慝者,行遲在日後,當沒而更見。”vi這場漢儒的爭執,雖是爭執,但卻反映出一詞多義的狀態。從劉氏父子和許慎的活動年代判斷,這兩個詞用來指發生在晦日和初二的日食在前,作“晦而月見西方,朔而月見西方”的解在後,其轉變,當在兩漢之際。
3,《大衍曆》中的“朓朒積”
縱觀脁與側匿的解釋,無論是指向日食還是月現,它們的實質是一樣的,雖然古人將它們歸在“日月變行”的“變”的天象觀中,但時間上,產生這樣的現象,都是因為曆法對朔望月的安排不夠準確。按現代天文學所解釋的日月視運動,日月各循黃白道運行,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左右,合朔之時,日、月的地心黃經相等,以後逐漸分離,至望時,到達百八十度,再漸次靠近。在排朔望月時,古人的曆元選在夜半冬至合朔,在這樣一個理想的起始點上,逐次加上朔望月的長度,這樣得到的就是平朔。但是,日月的運動並不均勻,在認識到這兩點以後,平朔望和實際的朔望月(定朔)之間的差異就很容易理解,造成朓朒的原因也容易推究了。但是漢朝的曆法還不能認識到這點,無法準確定朔,因此對月亮在晦朔日出現在空中,給出特定的名稱,並賦以教化的意義來解釋這些不符合曆法的“變”。
當朓朒再次出現在唐僧一行的《大衍曆》中時,它的意義又發生了轉變。朓朒在日躔月離表中兩次出現:
日躔表:
大衍曆
定氣
盈縮分
先後數
損益率
朓朒積
這四項的意義分別為:vii
盈縮分:太陽每(定)氣平行同實行的差,
先後數:表示冬至或夏至至任一氣前所累積的盈分或縮分的總和
損益率:表示每氣日行速度的改變率
朓朒積:自冬至或夏至任一氣前損益率的總和
月離表:
大衍曆
轉分
列衰
轉積度
損益率
朓朒積
這六項的意義分別為:
轉分:月每日的實行分
列衰:後一日和前一日的實行分的差
轉積度:逐日轉分的總和
損益率:每日速度的變化率
朓朒積:某入轉日開始時以前逐日損益率的總和
朓朒的再次出現,不再是對月相的描述,而成為對日、月運動速度的一個修正值,表示日月運動速度快慢的變化率的累積值。反觀這段歷史,這中間的轉變其實是對定朔的認識和運用。

從變到常

中國古代曆法對“朓”“朒”的處理,有劉歆這樣,用比附意義來解釋曆法的不完善,更多的則是,通過各種辦法來消除“朓”“朒”的存在,比如後漢的《四分曆》以及隋唐時期的幾部曆法。隋開皇四年,道士張賓依何承天法,微加損益,修訂曆法。
高祖下詔曰:張賓等存心算數,通洽古今……使後月復育,不出前晦之宵,前月之餘,罕留後朔之旦。減朓就朒,懸殊舊準。……viii
《大衍曆》中,朓朒一詞並無實際的直接指向,細究的話,朓朒並非朓朒積,所以與其說是詞義的變化,未如說是對朓朒一詞的使用有了區別。這一區別可能並不是很大,但是它體現的歷學的思想,卻是有意義的。
一行在歷議里講到朓朒,“昔人考天事,多不知定朔。假蝕在二日,而常朔之晨,月見東方;食在晦日,則常朔之夕,月見西方。”認為這是“理數然也。” “晦朔之交,始終相際,則光盡明生之道,度數宜均。”一行用時間上的對稱對朓朒做了解釋,“合於子正,則晦日之朝,猶朔日之夕也,是以月不見。若合於午正,則晦日之晨,猶二日之昏也,是以月或皆見。若陰陽遲速,晷漏加時不同,舉其中數率,去日十三度以上而月見,乃其常也。”ix
從“日月亂行”轉變為“理數然也”這樣的過程,這在今天看來是理所應當的,但“變”的天象承擔著“天垂象”進而“警戒”人事的作用,正是這一中國古代天文曆法的重要內容和文化傳統決定了從 “變”到“常”,不可能是一個簡單的認識過程。正如朓朒詞義的沿革,文化視野里長久以來的“變”轉變到“常”的時候,它所面對的阻力,一方面是新理念自身的完備過程所需要的準備,對日月運動的認識,另一方面的阻力,更多地來自於文化傳統。惟其二者又是相互聯繫在一起的。
1, 定朔和連大月
對定朔的認識和使用,實際上是對日月運動不均勻性的認識。首先考慮到月亮運動的這一特徵的是劉洪的《乾象曆》。
古之為歷者,鄧平能修舊制新,劉洪始減《四分》,又定月行遲疾,楊偉斟酌兩端,以立多少之衰,因朔積分設差,以推合朔月蝕。此三人,漢、魏之善歷者。然而洪之遲疾,不可以檢《春秋》,斯則洪用心尚疏。x
何承天提議考慮到這種不均勻性來計算定朔。
又承天法,每月朔望及弦,皆定大小余,於推交會時刻雖審,皆用盈縮,則月有頻三大、頻二小,比舊法殊為異。xi
連大連小的“殊異”是引起反對的一個原因,另外太史令錢樂之和太史兼丞嚴粲的反對意見,認為“舊日蝕不唯在朔,亦有在晦及二日。《公羊傳》所謂“或失之前,或失之後。愚謂此一條自宜仍舊”。這條理由看似極荒唐,以《公羊》批評日食的記錄失時,來證明日食並不是單單發生在朔日,這本身是自相矛盾的。但是聯繫朓朒的詞義變遷時,它就顯得並不荒唐,日食發生在晦或者初二,被理解為是一種日月亂行的“變”。
此外,員外散騎郎皮延宗又難承天:“‘若晦朔定大小余,紀首值盈,則退一日,便應以故歲之晦,為新紀之首。’承天乃改新法依舊術,不復每月定大小余,如延宗所難,太史所上。”
何承天因此被動地在曆法中放棄了定朔。隨後張子信發現了太陽的周年視運動和行星運動的不均勻性,初唐的道士傅仁均首次將日月運動的這一改正值來定定朔。《戊寅歷》是傅奉詔而制的,《新唐書·律曆志》列舉了它的七個要點。其中有兩條是關於朔望:月有三大三小,則日蝕常在朔,月蝕常在望,五也;……立遲疾定朔,則月行晦不東見,朔不西朓,七也。
這部曆法自高祖二年起頒用,五年後,祖孝孫考其得失,以《甲辰歷》法與《戊寅歷》法同傅展開了一次爭論。爭論的內容,一條是關於平朔望和定朔望,“平朔、定朔,舊有二家。三大、三小,為定朔望;一大、一小為平朔望。日月行有遲速,相及謂之合會。”祖在這裡提出了“晦朔無定,由時訊息”的想法,這較之前代的進步,表現在他肯定了日月合會一定在朔日,但同時又是與傳統的閏周緊密聯繫在一起的:“若定大小皆在朔者,合會雖定,而蔀、元、紀首三端並失”xii 這條意見同皮延宗當年詰難何承天的理由相同,事實上閏周的使用,妨礙了曆法的準確性。傅仁均對此的反應是,強調了曆元初始條件的重要性,“唯朔分、氣分,有可盡之理,因其可盡,即有三端。”武德九年,傅仁均將《戊寅歷》的歲首改為上元積算,不再使用武德元年。
貞觀十八年,李淳風難《戊寅歷》“仁均歷有三大、三小,雲日月之蝕必在朔望,十九年九月後,四朔頻大”,最終《戊寅歷》在640年奉詔改定朔為平朔,直至麟德二年(664年),李淳風的《麟德歷》頒行。
《麟德歷》採取了一些變通的方法,避免了四大三小的情形,定朔法遂再度被採用。在此之後,開元九年《麟德歷》署日蝕比不效,僧一行奉詔制訂新曆,即《大衍曆》。對定朔產生的連大月問題,一行認為“天事誠密,雖四大三小庸何傷”xiii一筆帶過。
2,曆法中對“朓朒積”一詞的使用
縱觀隋唐之際幾部曆法的躔離表,可以看出對日月運動的認識,前前後後經過了各種鋪墊。
日躔表的幾項內容:
大衍曆
定氣
盈縮分
先後數
損益率
朓朒積
戊寅歷
平氣
損益率
盈縮分
麟德歷
平氣
躔差率
訊息總
先後率
盈朒積
皇極曆
平氣
躔衰
衰總
陟降率
遲速數
月離表的幾項內容
大衍曆
轉分
列衰
轉積度
損益率
朓朒積
戊寅歷
行分
損益率
盈縮分
麟德歷
離程
增減率
遲速積
皇極曆
速分
加減率
朓朒積
另外,《隋書·天文志》里有一段記錄,可以說明劉孝孫已經將太陽盈縮引入了交食計算。
清河張子信,學藝博通,尤精歷數。因避葛榮亂,隱於海島中,積三十許年,專以渾儀測候日月五星差變之數,……言日行在春分後則遲,秋分後則速……後張胄玄、劉孝孫、劉焯等,依此差度,為定入交食分及五星定見定行,與天密會,皆古人所未得也。
《宋史·律曆志》中又記:“日躔盈縮定差:張胄玄名損益率曰盈縮數,劉孝孫以盈縮數為胐朓積。《皇極》有陟降率、遲疾數,《麟德》曰先後、盈縮數,《大衍》曰損益、朏朒積,《崇天》曰損益、盈縮積。”據曲安京的推算,劉孝孫武平歷中必定已經設計出了第一張日躔表。xiv
宋朝要以朓字避僖宗的諱,所以改為朏朒夜光。(見《天中記》卷一)
又,“月離遲疾定差:《皇極》有加減限、朏朒積,《麟德》曰增減率、遲疾積,《大衍》曰損益率、朏朒積,《崇天》亦曰損益率、朏朒積。”同時比照月離表的話,朓朒積這個詞可以追溯而上。一行對“朓朒積”這個專用名詞的選擇,可以是一項隨意的選擇,但是也不能否定,前前後後是有其承傳的。惟其區別是,在日躔和月離表中,一行統一使用朓朒積一詞,將日、月在運動的速度修正,遵其要旨合為一類。
正像《古今律歷考》對一行工作的評述,“古者平朔月朝見曰朒,夕見曰朓,今以日之所盈縮月之所遲疾損益之,或進退其日,以為定朔。舒亟之度,乃數使然,躔離相錯,偕以損益,故同謂之朓朒”。xv對這個詞語的選擇,體現了一行對日月運動中這一相同性質的認識。
3,用日食解算劉歆的“朓”“側匿”
從使用“脁”與“側匿”兩詞的歷史來看,正是起於漢儒。姜岌指說劉歆推《春秋》日食多在初二發生,多比附政事,而“著脁與側匿之說”。今人胡鐵珠為《大衍步交食術》編算程式,得到“《春秋》日食有32次可得到現代計算的肯定,而用《大衍曆》術能夠得出37次中的33次,其中32次與現代一致。”xvi
《春秋》日食不書朔者八,《公羊》曰:“二日也”。《穀梁》曰:“晦也”。《左氏》曰:“官失之也”。《春秋》記錄日食的發生,《左傳》所言“官失”,是謂當時曆法不完備,不能準確推算朔日。劉歆所推《春秋》,得日食多發生在的初二。現根據一行的曆法試推的結果證明《大衍曆》所推日食正確,從理論上,這說明了一行對朔日的推算是正確的。也解除了劉歆使用“脁”和“側匿”的意義。
三,結語
在對《春秋》日食的推算中,最主要的是,確定了日食發生的時間實為朔日,朓朒從“變”至“常”也就理所當然了。古人在天學文化和政教意味上的執著卻是根深蒂固的,上文提及的錢樂之詰難何承天的理由之一,即是“朓”“朒”作為一種“變”的現象,是自古就有的。同朓朒相仿的另一個案例則是對日食的理解。《大衍曆·日食議》里記錄了開元年間兩次“於歷當蝕”但終“候之不蝕”的日食xvii。一行如若試圖以此為據對曆法的數據做些修正的話,也是“若因開元二蝕,曲變交限而從之,則差者益多”而放棄,不得不反過來尋求文化解釋,認為是玄宗“徹膳,不舉樂,不蓋,素服”的恭行打動了上天,認為是“循度則合於歷,失行則合於占”。從在同一個人身上發生的兩個相似但結果不同的個案可以看出,天學的文化功能對天文學家來說也是重要的傳統。,從另一方面,也能說明,對天象從“變”到“常”的認識,並不是一個簡單的過程,而在對天象的解釋,從“變”到“常”,更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脁”和“朒”(側匿)這兩個詞,從漢到唐,雖然曆法中都在使用,與其說是這兩個詞的字面含義有所遷變,不如說是古人對它們的使用發生了變化,這樣的變化,當然是建立在對曆法的一步步的認識上的,在這裡具體是對日月運動不均勻性的認識。這樣的進步,也使得“脁” “朒”從天象中的“變”轉為“常”。這樣的轉變,在中國古代天學上,算是一個比較特殊的個案。
i 《周禮全經釋原》,卷八
ii 《事類賦》,卷一
iii 《晉書·律曆志下》,卷十八
iv 《漢書·五行志》,卷二十七
v 《春秋長曆》卷一
vi 《漢書·五行志》,卷二十七
vii 王應偉《中國古歷通解》,遼寧教育出版社,1998年
viii 《隋書·律曆志中》,卷十七
ix 《新唐書·歷志》,卷二十七
x 《宋書·律曆志》,卷十二
xi 《宋書·律曆志》,卷十二
xii 古歷以19年為一章,四章為一蔀,二十蔀為一紀,六十蔀為元,19年7閏
xiii 《元史·歷志二》,卷五十三
xiv 曲安京,《再論隋代前後的太陽視運動理論》,載《大自然探索》,1994年第3期
xv 《古今律歷考》,卷十五
xvi 胡鐵珠,《大衍曆》交食計算精度,《自然科學史研究》,第20卷,第四期,2001年
xvii  這兩次日食分別為開元十二年七月戊午朔(724.7.25),十三年十二月庚戌朔(726.1.8),事實上都發生了,只是在中國境內不可見。可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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