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法

服法

大眾通常所說的“認罪伏法”即“認罪服法”,是罪犯承認了罪行,受到了法律懲處。是不論主觀是否情願,都被動地承受法律裁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服法
  • 拼音:fúfǎ
  • 解釋:有罪依法受刑,服從法院的判決
  • 類型:詞語
解釋一,詞義辨析,解釋二,

解釋一

fúfǎ
有罪依法受刑,服從法院的判決。
與伏法不同。要注意區分。伏法指罪犯被執行死刑。
例:犯罪分子認罪服法。

詞義辨析

“認罪服法”,是犯罪主體在對自己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承認犯罪事實、判決之後,甘心情願服從法律的裁判,承認法律的懲罰。是主觀上承認、接受法律的裁決。

解釋二

服用中藥所應遵循的方法和注意事項,對確保療效和防止副作用有直接關係。
服藥溫度 湯劑一般宜溫服,但熱證用寒藥宜冷服,寒證用熱藥宜熱服。若用從治法時,則熱藥宜冷服,涼藥宜熱服。發散風寒藥宜熱服,並多飲開水或藥後進熱粥以助汗出。滋補溫養藥宜溫服,以利消化吸收。丸劑散劑除特殊規定外,一般用溫開水送服。
服藥時間 根據病情和藥性而定。補益劑和病在下者,一般宜飯前服,驅蟲藥瀉下藥大多空腹服,以便迅速進入腸內充分發揮療效。對胃腸刺激性較大的藥宜飯後服。安神藥宜睡前半小時至1小時服。截瘧藥於發病前2~3小時服。其他藥一般宜飯後服。無論飯前、飯後服藥都應略有間隔(約1~2小時)。
服藥次數 每劑中藥通常分早、中、晚三次服用。病緩者可上、下午各服一次。病重、病急者可每隔4小時左右服一次,晝夜不停,使藥力持續。病在上部者,宜少量多次分服;病在下部者,宜一次頓服。咽喉疾患宜緩慢頻服。服用發汗藥、瀉下藥時,以得汗或得下為度,適可而止。
特殊服法 嘔吐患者,若服湯藥易吐,可先飲薑汁少許,或藥中加適量生薑汁。亦可採取少量頻服的方法。神昏口噤患者,可用通關散搐鼻得嚏,或以烏梅擦牙,待開噤後,將藥汁緩緩灌下,也可用鼻飼法灌服。胃氣虛弱、聞藥欲吐時,可在鼻上塗少許醋,或藥汁中加少量食糖、蜂蜜,矯味後服,或煎濃汁少量頻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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