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學校29條

服務學校29條

2018年1月,為進一步推進重慶市“平安校園”建設,創造安全有序的教育環境,重慶市公安局結合公安機關職責任務,提出29條維護校園安全、最佳化服務方式的新舉措,從提供便捷高效服務、提供安全防範服務、嚴處校園違法犯罪、強化保障監督措施等方面開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服務學校29條
  • 主辦單位:重慶市公安局
背景介紹,內容,

背景介紹

為確保服務學校29條措施能夠真正找準癥結、解決問題,切實為重慶市廣大師生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市公安局歷經3個多月精心謀劃,先後召開多次市級、區縣級部門座談會和教師代表、學生家長代表座談會,多次徵求業務警種及相關市級部門意見,並會同市教委收集了百餘所學校的意見建議,確保出台的新舉措“接地氣”。措施實施後,加急辦理的中、高考學生居民身份證,重慶市籍考生72小時即可完成證件製作,外省籍考生協調戶籍地審核簽發,將優先制證;在校園安全防範上,將安排派出所負責人兼任中國小法制副校長;學校及周邊地區納入治安巡邏重點區域,確定必巡點和必巡線;加強學校及周邊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強化對校園周邊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吸毒人員等重點人員管控,防止造成現實危害。

內容

重慶市公安局服務學校29條具體內容:
一、提供便捷高效服務
1.學校引進的專家、學者、留學回國人員以及在學校就業的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2.高校、中職校新生入學、畢業離校時,設立專門戶籍視窗,方便學生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3.開設普通高中、中職校達齡學生居民身份證集中受理點;加急辦理中、高考學生居民身份證,本市籍考生72小時完成證件製作,外省籍考生協調戶籍地審核簽發,優先制證。
4.對參加考試、培訓、比賽等事宜需緊急申辦出國(境)的師生,提供24小時急事急辦服務;對組織參加出國(境)遊學等活動的師生,提供預約辦理出國(境)證件服務。
5.學校10人以上外籍師生申辦簽證或居留證件的,提供上門面簽服務;學校聘僱的外籍高層次人才需申辦永久居留身份證、簽證或停居留證件的,提供便捷服務。
6.定期向學校提供車駕管理業務上門服務;指導學校加強校車安全檢查管理和駕駛員教育,免費換髮校車專段號牌;符合條件的學校醫院,可以申請辦理機動車駕駛人體檢業務。
7.會同交通、建設、城市管理等部門規範完善學校周邊人行過街設施、校車停靠站點等道路交通設施;合理設定限時停車位,引導接送學生車輛即停即走。
8.推進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進校園”,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維護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9.對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供指導服務。
10.學校申辦消防手續,對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消防設施檢測單位等合法身份、資質等級證明檔案提供核查服務。
二、提供安全防範服務
11.建立安全信息通報制度,暢通警校聯繫渠道,派出所對轄區中國小、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上門指導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及時預警通報涉校涉生安全穩定情況和轄區治安狀況
12.推進法制進校園,派出所負責人兼任中國小法制副校長、選派民警任中國小法制輔導員;推進網警進校園,指導加強校園網安全管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開展網路安全宣傳教育。
13.組織開展學校安全保衛人員法律知識、消防安全、反恐防暴等專業技能培訓,每學年集中培訓不少於2次。
14.指導學校完善應急處突預案,組織開展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暴恐襲擊以及緊急疏散、安全自救等應急救援演練,每學年不少於2次。
15.指導學校對舉辦的運動會、文藝演出、慶典等活動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16.學校及周邊地區納入治安巡邏重點區域,確定必巡點和必巡線,提高上放學時段見警率,及時受理、處置師生報警求助。
17.指導學校開展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完善內部安全保衛制度;及時排查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糾紛。
18.指導學校對實驗教學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進行規範化管理,定期檢查消除隱患,指導開展報廢、銷毀工作。
19.加強學校及周邊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強化學校周邊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吸毒人員、揚言實施極端行為等重點人員管控,防止造成現實危害。
三、嚴處校園違法犯罪
20.對涉校涉生違法犯罪案件,落實首接首辦責任制,快偵快辦。
21.對失蹤失聯師生立即查找;可能被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組織專案開展偵辦工作。
22. 依法整治校園周邊黃賭毒、強行乞討、強買強賣、銷售管制器具以及製造社會生活、交通運輸噪聲污染等違法犯罪行為,淨化校園周邊環境。
23.會同文化部門整治校園及周邊“黑網咖”,查處接納未成年人等行為;會同新聞出版等部門整治校園及周邊文化市場,收繳內容反動、淫穢色情、封建迷信、兇殺暴力等非法出版物
24.依法打擊涉校涉生的暴力犯罪、黑拐騙犯罪、“校園貸”等金融犯罪、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傳銷犯罪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障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25.依法查處校園欺凌、虐待未成年人特別是學齡前兒童等違法犯罪行為,保障其合法權益。
26.預防、制止和查處校園及周邊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
27.依法查處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試題答案、制售作弊器材、代替考試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公平公正考試環境。
四、強化保障監督措施
28.成立重慶市公安局服務學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治安總隊,設立專線電話,負責統籌、協調服務工作。
29.與市綜治辦、市教委等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收集意見建議;對反映的涉校涉生問題,5個工作日內回復辦理情況並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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